半岛都市报1月7日讯(记者 张同顺 实习生 方晓) 日前,省人社厅、省残联下发通知,1月上旬至2月中旬,将在全省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将四类人员列入援助范围,包括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本地区确定的困难家庭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因病致贫家庭成员、退役士兵、失地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其他援助对象。
活动将以构建“就业困难人员实名信息库”和“企业岗位信息库”等为基础,在两个工作日之内为服务对象提供3个岗位选择,2个技能提升信息,1个创业指导服务。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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