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辆"假出租"跑15天被抓 车主将被处三万罚款

2016-01-10 10:52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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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辆被连续举报的“出租车”引起了交通运输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的注意,经过多天查访,执法人员发现这是一辆原车属济南的套牌车。根据《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这辆车的所有人将被处以按上限3万元的罚款。

  一车三牌老家在济南

  这几天,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在工作中发现,一车号为鲁UT3829的出租车有投诉,经过执法人员分析发现,这是一辆正在市区从事非法营运的套牌车。 1月3日和7日,执法人员发现该车分别出现在书院路及抚顺路周边,但当时路况较为复杂,为防止出现过激行为伤及乘客及路人安全,执法人员没有立即进行查处。

  1月8日下午4时30分许,一名执法人员发现该车出现在黑龙江南路,随即驾车进行跟踪。 5时许,执法人员跟到香港中路一红绿灯时,抓住时机由支援的执法人员将其拦下。执法人员在出示证件后,将车辆控制,为防止引起交通堵塞,执法人员立即将车辆及司机带回监察站进行进一步检查。

  车辆被带回后,执法人员又从后备厢发现了一副车牌,车号为鲁UT3653。在对票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打出的车票显示车号为鲁UT5874,加之车上悬挂的车牌,该车竟然有三个号。

  当执法人员根据车架信息进一步对车进行核对时,又发现了猫腻,原来该车是济南一出租汽车公司“下线”出租车,原车号为鲁AT8678。像此类“下线”车辆,营运里程长,车辆技术状况差,已不适合从事经营类运输,如再从事营运活动,极易发生事故。据司机金某讲,他是在15天前,从58同城上购买的该车,花了1.3万元。

  低价买车存侥幸心理

  记者了解到,因为从事非法营运有利可图,很多人甘愿冒险一试,把一旦抓住会进行重罚的法律法规抛到脑后。而急于卖车的车主为了能够吸引买车人,更是设下各种圈套怂恿买车人。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被查扣的这辆车车况非常差,已经不能够从事运营,所以卖车人才会卖得这么便宜。按照1.3万元购车款来算,如果金某每天的纯利润能够达到100元,那么四个月就能收回购车款,以后就是白赚了,这样的利润确实很诱人,在这样的利益诱惑下,很多人根本不考虑违法的事。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今年的工作安排,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将严查套牌、空号出租车。一旦查处,将根据《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对其按上限处以30000元的罚款。记者 周昆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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