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12日讯(记者景毅) 12日,青岛市安监局公布了2016年猴年春节的烟花爆竹允许燃放时间,法定燃放日与往年一样仍为6天,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2月1日)、除夕(2月7日)、正月初一(2月8日)、正月初二(2月9日)、正月初三(2月10日)和正月十五(2月22日)。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016年度禁止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共有7大类,划定了8类场所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同时,还对个人燃放类产品最大允许药量予以了明确规定。
市安监局强调,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依法没收违规烟花爆竹,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等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或致人伤残、或造成财物损失的,将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共有8类场所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分别是车站、码头、机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医院、学校、幼儿园、老年休养场所等;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等;山林、绿地、旅游景点等;殡仪馆、公墓等殡葬场所;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场所;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一百米范围内区域;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
四区主要禁售区域 市南区: 禁售区域包括市政府周边(山东路、闽江路、南京路、香港中路合围区域),前海一线(东海中路、燕儿岛路以西香港中路、香港西路、文登路、莱阳路、龙口路、湖南路以南区域),八大关景区。
禁售路段为禁售区域之外的城市主干线,特色街区主要路段以及其他不宜销售烟花爆竹的路段。香港中路,山东路,延安三路,中山路,闽江路、闽江二路,闽江三路,云霄路,漳州一路,漳州二路,江西路以南燕儿岛路、南京路、福州路路段,大尧一路,大尧三路,逍遥二路,秀湛路,南京路以西延吉路路段,燕儿岛路与泰州路间宁夏路路段。
市北区: 市北区特色街(昌乐路文化街、沈阳路电子街、北仲路体育街、台东三路步行街、利津路文具街、登州路啤酒街、婚纱街、德国风情街、世界旅舍、红酒坊)、福州北路、宁安路〔伊春路至合肥路(宁安路小学)〕、延吉路、伊春路、山东路(西吴路以南)、长春路、镇江路、镇江北路、镇宁立交桥周边路段、东西快速路、寿光路、宁海路、威海路(长春路至登州路段)、台东一路、台东六路、大名路、台东八路、辽宁路、乐陵路、胶州路、市场一路、热河路、无棣二路、临沂路、延安一路、莱芜二路、菜市二路、姜沟路、市场三路、芙蓉山路、芙蓉路、丰盛路、万寿路、劲松四路埠西村市场路段;嘉禾路和1路公交车总站、7路公交车总站及宣化路周边50米范围。
李沧区: 李村河两侧、滨河路全路段禁止销售;京口路从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向东至夏庄路禁止销售;书院路从北方国贸至五星电器路段及南至滨河路区域内禁止销售。
崂山区: 中韩街道:深圳路、银川东路、仙霞岭路、云岭路、秦岭路路段。沙子口街道:沙子口街道商业街及家德乐超市周边。王哥庄街道:王哥庄集贸市场和东台集贸市场。北宅街道辖区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的区域:辖区内集市(东陈集市、周哥庄集市、毕家集市);滨海大道北宅段公路两侧(沟崖社区至隧道口);集中居住社区居民楼网点。高科园产业区。
记者 景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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