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误读和夸大人均网络支付

2016-01-14 09:3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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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毛建国

  “人均网络支付”却被解读成了“人均网购”。“支付”和“网购”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这种误读和夸大有舆论的原因,也有发布机构的原因,最起码发布机构在用词上,就显得很不严谨。

  这两天,朋友圈又被“拖后腿”刷屏了,这一次的主角是人均网络消费。近日,蚂蚁金服对外发布了2015年支付宝年账单,很多人对号入座找到了所在地区的数据。比如,公布的江苏数据是,年人均网络支付金额高达59415元,居全国第四。于是就有很多人感慨,这一数据太不可思议了,自己根本没有花到这么多。

  蚂蚁金服公布的是“人均网络支付”,却被解读成了“人均网购”。“支付”和“网购”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所谓“网购”是指网络购物;所谓“支付”则不仅是网购,而是囊括了转账、缴费、信用卡还款、线下消费,理财、社交等多个项目。单讲转账就有无限变数,今天你打给我十万元,明天我打你十万元,一下子拉高了平均值,可并不涉及消费。

  从常识上理解,这也不可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8844元,上海、北京、浙江人均收入超4万元;江苏排在第四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46元,拿掉“城镇”,则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173元,网络消费怎么可能比收入还高?

  这种误读和夸大,可能既有大意也有故意的成分。一般人理解,所谓人均是以计量地区的总人口为基数。如果讲全国,那就是13亿多人口。可是,“人均网络支付”的计量基数并非指向总人口,而是总账户。所谓“人均网络支付”改成“每个账户平均网络支付”更准确。即便要简化,也应用“账户平均网络支付”,哪怕用“户均网络支付”也比“人均网络支付”带来的歧义少。

  “人均”与“户均”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现在虽然进入了互联网时代,但也不是人人都有电商账户。比如很多农村人口还没开启“电商模式”,即便在城市,很多家庭也共用一个账户。如果把总网络支付除以总人口得出的平均值,还会有这么夸张吗?

  这种误读和夸大,有舆论的原因,也有发布机构的原因。最起码发布机构在用词上,就显得很不严谨,所谓“人均网络支付”本身就带有严重的歧义。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这种误读和夸大,在相当程度上淆乱了民意,制造和加剧了舆论焦虑。如果这一数据被权威部门采信,进而用到研究和决策中,就有可能带来方向性错误。当然,这种不严谨也并非“一无是处”,比如展示的“网络力量”,就有一点“秀肌肉”的意思,对有关市场主体就极其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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