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19日讯(记者马正拓) 记者19日从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获悉,日前本市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开展了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地的塔机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25个在建工程的塔机存在安全隐患。这些工程已被要求停工整改。
市建委监管局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各单位、各项目部要按照停工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报当地主管部门复审后,方可施工;各塔机安拆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使用具有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安拆方案进行操作,消除侥幸心理,杜绝无证上岗;各塔机检测机构要严格把关,出具正规检验合格报告,确保塔机在使用前的安装质量;各项目参建单位负责人要吸取教训、强化教育,加大对安全部门的管理力度。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 1.高新区星雨华府(南区)项目工程(7#、8#楼住宅、30#商业及地下室),建设单位:青岛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翔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黄岛区珠山名苑B区,建设单位:青岛明珠园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青岛鸿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平度市锦厦新城四期,建设单位:青岛三龙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青岛伟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即墨市珑山公馆一期,建设单位:新兴发展(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崂山区生产葡萄酒厂区、办公楼项目,建设单位:青岛大森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青岛市李沧区东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崂山区中韩片区整村改造东韩社区安置区项目二标段,建设单位:青岛高科园鑫山实业总公司,施工单位:青岛高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7.市北区博雅华府(小水清沟村改造工程B地块)二期,建设单位:青岛博莱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青岛市房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改造安置房(二期A7#-A14#、A16#及二期车库),建设单位:青岛市四方区华清工贸总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工程: 1.黄岛区御园5号(南北区项目);
2.即墨市中纺四季青国际服装城三标段;
3.即墨中交(青岛)顺河片区城镇化建设项目3#C地块;
4.即墨市德馨珑湖二期9-14#楼综合楼、地下车库;
5.即墨市中交(青岛)顺河片区城镇化建设项目5#E地块;
6.崂山区金地浮山后项目一、二期;
7.市南区蓝海新港城项目D1地块工程一标段;
8.市北区海岸路2号住宅工程(华融蓝海洋·望海)项目一期;
9.李沧区绿地香颂项目二标段;
10.李沧区上臧、炉房社区城中村改造D地块商品房及商服项目(不含D-1#楼);
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工程: 1.黄岛区村庄安置楼高层1#-4#楼二标段工程;
2.即墨市华山路小学;
3.城阳区东方雅苑2#、5#;
4.市南区海军青岛浮山干休所改造项目5#、6#楼;
5.市北区海怡中心浮山后三小区1#楼;
6.李沧区于家下河、王家下河社区城中村改造C5地块二标段;
7.李沧区郑庄社区改造D4-02地块西北区商品房。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