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面复会上,相关职能部门答复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
对于济南市人大代表傅强所提出的建议,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段富勇进行答复。
大众网济南1月20日讯(记者 张帆)今天上午,在济南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面复会上,对于代表所提出的“出租车在非交通高峰时间借道公交车道行驶”的建议,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段富勇答复说,济南交警正在对推出合乘车道进行调研,如果可行,济南市的部分路段建将设置合乘车道,允许公交车与出租车共同行驶。
近年来,市区道路的堵车问题日益严重,该问题仍处于社会焦点和难点的首位。尤其是上下班的高峰时间里,市区道路的堵车形势更是严重不堪,广大市民对此颇有意见。针对这一现象,济南市人大代表、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主任傅强建议,市区公交车道时有空闲、尚未满负荷的现象,为了合理、有效、科学的利用好市区有限的道路资源,建议在上下班的高峰时间里(早上7:00至9:00,下午5:00至7:00)应当允许市区的出租车可以借道公交车道进行运营,以方便群众,加快车辆的行驶与流转,减少并缓解堵车现象。
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段富勇说,对于出租车的定位,早期的一个普遍说法是,出租车是服务于高端商务出行和城市居民的特殊要求,但是目前小汽车已逐步进入家庭,这种定位已经不准确。出租车作为城市交通出行方式的一种,可以看做是公共交通的补充,但绝不是公共品或准公共品,不能把出租车作为公共交通来看待。出租车提供的是门到门的个性化服务,与普通公交车提供的服务截然不同,同时出租车在运营过程中战友的道路资源、消耗的能源和造成的环境污染与私人小汽车基本相同。因此,应该把其与小汽车同等看待。
“作为交警部门,对于出租车改革和公交车道的使用也做了一些思考。”段富勇说,“交警部门正在对推出合乘车道进行调研,如果可行,济南市的部分路段建将设置合乘车道,允许公交车与出租车共同行驶,以缓解交通拥堵。”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