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侯彦平 通讯员 王丽英 赵晓) 1月11日8时许,在某建筑工地打工的张某来到一饭店内吃早餐,看到店主的手机正在充电,张某顺手就将店主的手机放在自己的口袋里并迅速离开现场。此时忙着招呼客人的店主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立即报了警。
昭阳路派出所的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了现场,据店主介绍,自己丢失的手机是一部小米手机,价值在700元左右。民警经过逐一排查后,初步锁定了嫌疑人张某,并于1月12日上午9时左右,在老城区某建筑工地将嫌疑人张某抓获。
鉴于张某事后及时将手机归还店主,并且主动承认错误,民警依照相关规定对其减轻了违法后果,但是张某仍然要为其所做的违法行为承担后果。1月20日,记者从日照市东港公安分局昭阳路派出所获悉,决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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