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22日讯(记者 孙桂东) 嫌附近的文具店开张会抢了自己的生意,男子齐某先后两次纠结他人手持棒球棍打砸他人店铺,造成损失1.8万余元。近日,李沧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
2014年9月下旬,被告人齐某遂委托朋友孙某找人阻止该店正常营业。后经孙某介绍,齐某出资3万元委托李某(另案处理)对该文具店进行恐吓,李某纠集赵某甲和赵某乙另外两人先后两次对该文具店进行打砸,造成损失1.8万余元。李沧法院审理认为,四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均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分别判处四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到一年三个月不等刑期。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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