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荣耀
河南省检察院1月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中,查出安阳市建委城管支队原支队长王某2012年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却没有服过一天刑,期间还到三亚等地旅游,社会影响恶劣。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依法将其收监执行。(1月22日《大河报》) 获刑官员没在监狱待过一天,有两种可能:要么通过假病历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等证明获得监外执行,要么压根没走收监手续。按规定,病历只能出自省级政府指定的医院,生活不能自理尽管尚未有判断的标准和程序,但是总得有人给出证明。如果没走收监手续,问题可能出在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无论哪种情况,单纯把王某收监执行都与公平正义相去甚远。
官员获刑10年却没蹲过一天监狱,其中必有行贿情节,当地司法机关理应根据其新的犯罪事实,对其做出数罪并罚的判决。更为重要的是,有行贿就必然有受贿,在王某逍遥法外的背后,究竟涉及哪些环节的具体哪些人,都应一一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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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