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不给超生孩上户口 将会严查、严处

2016-01-29 07:0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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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

  1月26日晚上,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各地不会再有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上不了户口的问题,有一例反映上来,我们就会认真地严查、严处。”

  据了解,由卫计委、公安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联合成立的督查组,正在对解决“黑户”问题进行督查。目前,各地落实解决“黑户”问题力度依然不一。

  在我国,很多福利和公共服务都与户口相关。《意见》发布后,“黑户”可以登记户口,那么与户口相关的福利是否能立即跟上呢?超生人员登记户口后罚款还要交吗?

  由于我国的无户口人员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而产生的,《意见》出台之后,很多人都想知道,既然全面二孩政策已经落地,那么在今年1月1日之前超生而没有办户口的,现在虽然可以办户口了,但当时超生所产生的社会抚养费是不是还要交?实际上,之前在很多地方“不交超生罚款就不让落户”几乎成了不成文规定。

  对此,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副司长周美林表示,国家卫计委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公民,也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立案调查、收集证据,依法依规征收社会抚养费。这也就意味着,以前超生所产生的社会抚养费罚款估计还是要继续交。实际上,去年12月27日新修改的计生法也不涉及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问题。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孩子,同样是超生,仍然要征收抚养费。

  就教育方面而言,教育部提出,《意见》出台后,各地须全面掌握辖区内新登记户口和暂无户口的适龄儿童情况,可先入学,后办户口登记手续,按就近入学原则,同时据实际情况安排就读。此外,学校需为所有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建立学籍和学籍档案,对于新登记户口、暂无户口学生与其他学生一视同仁,不得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

  社保方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农保处处长汪圣军表示,“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后,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积极做好相关政策衔接,为新登记户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提供服务和便利。”

  据央视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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