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公判 平度欠薪老板获刑二年(图)

2016-01-29 13:27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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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1月28日消息  装修公司负责人领到工程款却迟迟不支付工人工资,还玩起“人间蒸发”。今天上午,平度法院开庭审理今年青岛市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庭审现场



  据悉,2013年9月,青岛枭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天齐置业集团青岛分公司签订了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并承诺对山东天齐置业支付的工程款,青岛枭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优先用于支付劳动者报酬。

  负责人卷工人报酬款逃匿

  施工过程中,山东天齐置业集团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了工程款。青岛枭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罗某在负责该项目期间,拖欠该公司90余名劳动者工资共计人民币140余万元。2014年10月中旬起,罗某开始采取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工人工资。

  人社局责令还款遭再次逃匿

  2014年10月23日,罗某在其租房处被工人找到,商讨支付工资事宜。次日,平度市人社会局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指令书》,限该单位于2014年10月25日前补发工人工资。经政府部门协调,发包方与青岛枭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书面协议书。双方约定: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拨付 85万元支付工人工资,其余款项由青岛枭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10月24日晚,山东天齐置业公司85万元资金到位,罗某则表示第二天去取钱。10月25日凌晨,罗某将其房间的彩板墙割开一个洞口,再次逃匿。

  警方网上追逃

  罗某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劳动主管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4年10月25日,平度市人社局依法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同年11月4日,平度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将罗某列为网上逃犯。2015年8月2日晚,公安机关将罗某抓获,8月17日提请检察院批捕。2016年1月8日平度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今日做出判决。

  据了解,近年来,平度法院积极开展打击恶意欠薪专项行动,民事、刑事、执行三方联动,打造“欠薪追讨直通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有效维护了讨薪民工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 崔美艳 李阿欣  文 刘子琳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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