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无言:泰安失足青少年的"法官妈妈"范红艳

2016-03-01 09:28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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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雷锋精神引导着一代代人不断追求高尚的人生价值。为深入推进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活动,大众网即日起集中宣传报道6名岗位学雷锋“最美人物”。他们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了不平凡的事,其实雷锋就在你我身边,你也可以成为雷锋。



  人物简介:范红艳,女,47岁,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泰安市人大代表、山东省党代表。1995年考入泰山区法院,1998年进入刑庭从事青少年犯罪审判工作,2004年担任泰山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2014年担任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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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记者 田阳

  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有一位被称为“法官妈妈”的副庭长,她以“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为己任,长期致力于青少年犯罪的审判、帮教和预防工作,用热心、耐心、细心、诚心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了法律保护的“心伞”。从一名默默无闻的普通法官,成长为一名家喻户晓的模范法官;从一名天真单纯的大学生,成长为一名心怀大爱的道德模范,“法官妈妈”范红艳用21年走了一条艰难又意义非凡的挽救失足青少年之路。

  失足青少年的“法官妈妈”

  2014年10月的一天,范红艳专程来到黄前镇某村,为即将结婚的张某送上了600元贺礼。这个张某不是别人,正是范红艳帮教了八年、曾经的未成年犯。

  农村的大堂屋里有些清冷,但满屋人脸上都洋溢着喜气,范红艳坐在马扎上与一家人拉呱。张某的母亲拉着范红艳的手,动情地说:“孩子能有今天,多亏了范庭长的帮助,全家人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您的恩情!”看到张某比以前白了、胖了,身上没有一丝少年犯的阴影,新媳妇貌美如花,范红艳感到很欣慰。

  张某,家庭贫寒,父母含辛茹苦供他在一所中专学校就读,他却因为抢劫被学校开除,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法对他适用了缓刑。案件宣判后,范红艳并没有感到轻松。张某当时17岁,正是上学的年龄,如果把他放到社会上,回到原来的环境里,就很有可能重新犯罪。于是,范红艳找到张某所在学校的分管校长,反复做工作,终于为他恢复了学籍。

  半年后的一天下午,张某的父亲急匆匆找到范红艳:“孩子马上就要毕业了,一家效益很好的外地单位来学校招聘,孩子想应聘,可是学校不给开推荐信,您能不能帮忙说说?”当时已快到下班时间,范红艳二话没说,火速赶到学校,说明来意后,校长解释道:“推荐就业,学校有规定,只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在当前就业难的情况下好学生都难找到工作,何况是被判过刑的学生?”范红艳抱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规定,讲到:“判过刑的学生,就业不应受歧视,像他这样因为有劣迹,社会就不去接纳他,不给他服务社会的机会,只会使他产生自卑心理,破罐子破摔,重新回到原来的道路上去,我们以前所做的工作就会前功尽弃。”校长好奇地问:“你对这孩子这么上心,他是不是你的亲戚?”范红艳却告诉校长:“他和我非亲非故,只是我审理过的众多少年犯中的一个。”

  校长被范红艳感动了,抓起电话,立刻安排有关人员落实为张某推荐就业。后来,张某如愿在那家企业就了业。临去上班前,张某和父亲来到法院,扑腾跪倒在范红艳面前,紧紧拉着她的手边哭边说:“范庭长,自打我犯事后,同学朋友、亲戚邻居,没有一个人瞧得起我,只有您把我当人看,真心帮我,您真是我的大恩人!您要是不嫌弃,就让我叫您一声妈妈吧!”

  多年过去,张某工作中遇到困难、交了女朋友、买房子……无论大事小事,都会征求范红艳的意见。而范红艳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耐心给出中肯的建议。范红艳的努力,改写了张某的一生。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经过范红艳的努力,一个个失足少年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懂得感恩社会、感恩父母、感恩他人。范红艳对每一个失足少年做到了像母亲对待孩子一样动之以情,施以关爱;像教师对待学生一样晓之以理,引导启发;像医生对待病人一样矫治心灵,促其自新。为使失足少年能够彻底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她对未成年犯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继续跟踪帮教、回访考察。建立了爱心学校、帮教网站、红艳心晴室,积极组织大学生青年志愿者、“五老”人员、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与失足少年结对帮教;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轻罪未成年人前科封存消灭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刑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利影响。在她的热心帮助下,60余名未成年犯复学就业,18人考入大中专院校;她救助7年的贫困少年自主创业,年收入20万元;她救助5年曾经割腕自杀的烧伤女孩扬起生活的风帆,结婚生子;她救助4年身患败血症、尿毒症、红斑狼疮的15岁少年及其贫困家庭走出绝境……

  家庭中的“顶梁柱”

  繁重的审判任务、延伸工作和社会责任,常常压得范红艳喘不上气来,在她的时间表里,八小时工作制的界限早已模糊,能完整地休个节假日已成为奢侈的想法。既便回到家,她最常做的两件事,一是看卷写判决,二是上网查资料,始终没有忘记工作。由于常年加班,作息不规律,范红艳患上了严重的肠胃病和神经衰弱,经常因为晚上用脑过度而彻夜难眠。就这样,所办案件均做到定性准确,量刑适当,无一发回重审和改判;一个个精彩的法制报告在无数个不眠之夜写就;一项项少审改革举措在加班加点中实施。有一次,范红艳到山区的一个少年犯家中回访,中午一点多还没吃上饭,在回家的路上,胃痛发作,只好用两个拳头紧紧顶着腹部,硬撑着回到家。母亲流着泪抱怨说:“孩子,你什么时候才知道心疼自己啊!”

  作为妻子、母亲、女儿,家庭是范红艳永远割舍不下的牵挂,尽最大努力照顾好每一位家人是她要求自己应尽的责任。范红艳有一个特殊的家庭,两个哥哥从小就患有聋哑残疾,一生辛劳的父亲被诊断出患有癌症。作为全家唯一的健康子女,父母把希望都寄托在她的身上,把她当作家里的顶梁柱。父母的操劳、残疾哥哥的不幸,使范红艳从懂事起就暗下决心:决不让父母为自己的事操心;一定让两个哥哥过上幸福生活;让三个侄女走出无声世界,健康快乐地成长、成人、成才。

  2003年范红艳的父亲患了癌症,住进了济南一家医院,范红艳和哥哥、嫂子轮流在医院照顾父亲,父亲夜里呕吐,范红艳不忍心叫醒哥嫂,自己照顾父亲,当父亲入睡后,她又打开电脑开始忙碌。父亲术后肠梗阻,严重便秘,范红艳从护士那儿要来橡皮手套帮助父亲排便,作为一个女孩子能做这些,父亲很欣慰。后来父亲的病情得到控制出了院,但仍然要定期到医院化疗,父母为不影响范红艳的工作,每次都是两位老人相互搀扶着去医院。2011年9月,与癌症抗争了8年的范红艳的父亲病情严重住进了医院,直到2012年4月25日父亲病逝,范红艳也没有请一天假,只是每天下班后赶到医院为他做饭,陪伴他到入睡。

  因为范红艳的两个哥哥与人交流很不方便,所以三个侄女的学习和教育一直由她负责,在她们身上范红艳付出了远远超出对自己亲生儿子的关爱。看到范红艳忙里忙外,三个侄女都很心疼,她们经常对她说:“姑姑,您比别人幸福,以后您有四个孩子共同照顾您、养您,您一定要保重身体,我们长大了都孝顺您。”如今,三个侄女都已大学毕业,大侄女考上了法学博士,二侄女在北京医科院肿瘤医院就业,三侄女也顺利就业,范红艳的哥嫂没了后顾之忧,范红艳身上的担子也轻了许多。

  善行大爱的人民法官

  这些年来,范红艳用自己平凡的举动,帮助贫病幼弱者,让他们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用包容世界的爱心,挽救失足青少年,给予他们亲人般的关怀和帮助;用不平凡的坚持,走进一个个社区和学校,作提高青少年道德和法律修养的布道者……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和尊重。她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与汗水,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劳动,用母亲般的情怀,挽救失足青少年,给予他们亲人般的关怀和帮助;用不平凡的坚持,走进一个个社区和学校,作提高青少年道德和法律修养的布道者;用平凡的举动,帮助贫病幼弱者,让他们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用柔弱的双肩,撑起父亲患癌、兄长残疾的困难家庭,把三个侄女培养成大学生、硕士、博士。以一颗至诚至爱之心,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和尊重。她说:“作一名惩恶扬善的人民法官,作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以一己之力,为社会带来温暖和感动,是我毕生的追求。我愿用人间的大爱,做对人民有益的事情,诠释生活的真谛;用人间的至善,作行善的模范,作道德路上的前行者。”

  善行无疆,一诺千金,恪尽职守,大爱无声。爱和付出已经成为范红艳人生的主旋律,她就这样,释放着责任,释放着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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