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法院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诈骗案

2016-03-05 10:2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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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3月4日讯(记者 李珍) 购买购物卡后复制,再将真卡低价出售或者折抵现金,后用复制的卡消费,将购买的物品销赃获利。近日,城阳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速裁程序审结了这起诈骗案件,整个庭审过程耗时约7分钟便进行了宣判。据悉,此案是城阳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以来首次适用于诈骗案件。

  2015年8月,被告人许某伙同他人购买大润发超市购物卡进行复制,先后在城阳区春阳路大润发超市、市北区宁夏路大润发超市先使用购物卡折抵现金购物或低价出售给他人,然后立即使用复制卡刷卡消费购物,购买手机、金项链等贵重物品后销赃获利。采用此种方式,被告人许某两次诈骗他人财物一万余元。2015年8月10日,许某在大润发超市崂山店以同样方式进行诈骗时,被超市工作人员识破并扭送公安机关。许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6年2月25日,城阳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独任审判员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等因素当庭做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许某当庭表示服判。目前,本案尚在上诉期内。

  据了解,2014年10月,城阳法院被确定为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单位,截至目前已适用速裁程序审结刑事案件500余起,主要集中在危险驾驶、盗窃、容留他人吸毒等几个案由,本案是城阳法院第一次将速裁程序适用于诈骗犯罪,实现了速裁程序适用范围的新突破。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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