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大普奔 济南公积金冲抵"月供"大约在10月

2016-03-05 13:47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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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济南3月4日讯(记者 刘雅菲 实习生 王亚茹) 4日,记者从济南市委、市政府获悉,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今年10月左右推行每月委托还款提取业务。

  去年,济南推出冲还贷业务,解决了市民偿还公积金个人贷款需要先期垫付偿还资金的问题。目前已经有7773名市民办理了此项业务,冲还贷5.5亿元。今年,在开展每年委托还款提取公积金业务和提前冲还贷的基础上,将推行每月委托还款提取业务。

  “提取并不是将公积金提现,而是由公积金账户直接划入贷款账户。”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董宝珂表示,这项业务开展之后,公积金每月就可以直接来冲抵房贷,如果公积金不能每月及时到账或余额不足时,市民可以绑定工资卡、信用卡进行补交,充分利用公积金余额效应降低还款压力。目前这项业务的相关系统正在研发,预计今年10月可以推出。

  7日起,公积金提取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凡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及配偶在7日之后缴纳住宅维修资金的,可凭有效凭证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职工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住宅维修资金的费用。

  据董宝珂介绍,这一政策出台后,有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及配偶在公积金贷款结清后,也可按住宅维修资金额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此外,董宝珂表示,《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规定“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取得有效凭证3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而济南此次并没有对住宅维修资金有效凭证做3年内提取公积金的限制,“只要在本规定执行之日后缴纳住宅维修资金的职工及配偶,都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缴存职工可根据个人公积金账户的结算情况自行确定办理公积金提取时间。”董宝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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