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户产权难明 市北首次引入社会组织解纠纷

2016-03-07 08:4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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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东律师现场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记者 孟达



  棚户区拆迁改造是很多居民期盼已久的事情,但是如果产权人已经去世并且没有立下遗嘱等,房屋的产权该归谁?又该如何办理呢?市北区在今年的棚改工作中就遇到这样的问题。宁化路一期及海岸路30号、海岸路36号甲棚户区涉及1600余户居民,其中130户的产权人去世,还有一些产权问题错综复杂。为此市北区首次引入专业社会组织作为第三方机构,举办棚户区改造政策咨询大集,将问题纠纷提前化解。

  130户棚改户产权不明

  3月6日,记者从市北区兴隆路街道办获悉,市北区宁化路(一期)及海岸路30号、海岸路36号甲棚户区将于4月1日启动征收,涉及居民1600余户,目前征收补偿方案已公示。其中宁化路(一期)棚改项目具体征收范围为:宁化路22号1-11号楼及平房、杭州路3号(88-113户)、杭州路7号(1-2号楼、6-13号楼)及平房、温州路40号、宁化路2号、4号范围内的合法房屋。

  据介绍,本次征收的棚户区多是建于上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的老房子,为铁路、电厂和省电力公司的职工宿舍,其中宁化路(一期)就涉及约1200户。街道办工作人员在前期调查中发现,这批房子1600余户中产权人去世达130户,占总数的近10% ,同时还涉及公房出售、铁路房屋产权不明等问题,房屋继承确权工作情况错综复杂,解决难度较大,很容易影响征收进度。

  引入社会组织解纠纷

  为了保障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市北区兴隆路街道创新工作模式,首创引入社会组织作为第三方参与征收工作。姜东调解室联合街道办开展工作,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前置到房屋征收工作一线。据悉,这种工作办法在岛城尚属首次。

  兴隆路街道办副主任王若亭解释,以往产权人如果去世,继承人想要更换产权人,需要进行公证等方式,大约需要一个半月,不仅耗费时间较长,而且收费偏高,每户产权情况不一样,情况非常复杂。本次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介入房屋征收工作,简化了办理流程,相比较公证或诉讼等途径,更加方便快捷、流程提速,还降低了办理费用。

  “只要征收对象将材料提交齐全,预计5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产权确权继承的民事裁定书。”王若亭介绍,拿到裁定书后,居民就可以到青岛市房产交易中心变更产权人。届时,可顺利签署房屋征收协议。

  3月6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杭州路9号的兴隆路街道南公司社区,看到100多位居民都聚集在现场,争前恐后地咨询相关问题。“尽管我们已提前将居民分批,但是涉及征收、继承等问题,居民都非常关心,因此都赶来了。”街道办工作人员不停地维持秩序。居民侯先生说,房子产权人是父亲,但父母均已去世,去世时曾表示房子留给自己但没留字据,自己兄弟姐妹4人,其中大哥已去世,不知道现在该咋办。姜东介绍,只需兄弟姐妹几人自行协调,确定继承人,形成书面材料,其他几位放弃权力者必须到现场签字确认,之后由继承人备齐相关材料即可。

  ■调查

  产权不清情况主要分三类


  王若亭介绍,从前期的摸底情况看,目前产权不清的情况主要分三类。“第一种是有房产证的,占到一半,这种情况相对简单,主要涉及继承人的确定;第二种是居民购买了房屋,手中有购房合同、发票等但没有房产证,无法进行正常的房产交易,需要确权尽快办理房产证;第三类情况最为棘手,即房屋未出售,只是居民进行承租,目前街道正在联系济南铁路局等单位,将尽快帮居民办理购房等手续。”

  当天,姜东调解室为居民们发放了继承案件材料明细,告知应当备齐6种材料再办理手续,包括继承人身份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家庭关系证明、继承标的物证明、被继承人及配偶婚姻情况、继承人情况。

  而且,从即日起至工作结束,姜东调解室每天都将派驻一名律师,在南公司社区居委会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对因房产引起纠纷的情况提早调解、化解矛盾,同时受理继承案件。因此居民不必着急这两天办理,可以按照街道通知的时间,依次有序前来咨询。记者 朱薪雨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高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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