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勇海
近日,国家旅游局公布的《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要求,75岁以上老人报团出游,应请成年直系家属签订免责声明,且宜由成年家属陪同;超过百人的老年团,要随团配备医生;且连续游览时间不宜超过3小时,安排一定时间的午休;乘坐火车应安排座位,过夜或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应安排卧铺,宜尽量安排下铺……该规范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3月18日《兰州晨报》) 近年来,老年游市场发展蓬勃,但由于行业规范缺失,老年游的长远发展存在不小的隐患。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状况愈发显现,老年游市场必然还要扩大。为之出台一个“国标”,解决老年游面临的窘境,有利于做大这块“蛋糕”。
不过我们更要看到,“国标”出台易,认真执行可能难。有法律人士说,这个老年旅游服务规范只是行业推荐性标准,并不具有强制性。尤其是“要随团配备医生”等要求,显然会增加旅行社组团出行的成本,如果将配备医生的成本转嫁给游客,又要增加游客的团费支出,自然也会削弱旅行社及其旅游产品的竞争力,“随团医生”很难常态化运行。
此外,从游客角度看,这个旅游服务规范中要求签定的“免责声明”,也主要是为了便于旅行社规避责任,这样的条款对于游客而言,恐怕也难以接受。老年旅行团确实会有诸多难以预料的事情出现,除了老人可能在行程中突然发病之外,也可能因旅行社安排的饮食不合理、安排的行程不科学、安排的座位不妥当而发生意外状况,提前就签定了“免责声明”,游客如何维权?
由此观之,老年游市场确实需要一个“国标”,但有了这个“国标”,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规范参差不齐的老年游市场,还需要在日后通过修订,增强这个“国标”的制度刚性,对老年游市场仍需要常态化的刚性执法,以保证老年游客的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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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