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指认作案现场。
孙军在黑龙江省被民警抓获。
骑摩托车,戴头盔停在银行门口,看见有人取钱出来,两人就上前抢包,如果遭遇反抗就用刀捅。从2009年4月7日起,莱西、原胶南、诸城、高密、昌邑、平度连续发生十余起类似案件,抢劫现金20余万元,致两人死亡四人受伤。2010年2月12日,在最后一起案件发生13天后,青岛警方在潍坊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一举破获全省“冬季严打行动”二号主攻案件,消除了重大社会隐患。
女出纳银行门口遇袭 2010年1月31日,距离春节还有十几天的时间,很多单位和公司都在准备给员工发工资和过年福利。26岁的张丽在平度明村镇的一家公司做出纳,当天,她需要去银行办转账手续给工人发福利。下午1时30分许,她开车来到镇上的银行。下午1时56分,她办理完手续后取出1千余元现金,然后小心翼翼地将钱放进自己的背包里。
正往门口走的时候,接到了一个电话,她从包里拿出手机,一边接电话一边往停放在路边的车上走去。她关上车门,将包放在副驾驶座上,准备打完电话就马上开车回单位。此时,两名戴头盔的男子突然出现在车的两边。没等张丽关上车门,一把枪已经顶住了她的脖子,一名男子威胁她不要乱动。另外一名男子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企图抢包。
包里面除了有1千元现金外,还有单位的印章、身份证及银行卡等物品,她不顾歹徒的恐吓,死死的抓住包,就是不放手。男子见拽不动包,便拿出一把刀朝张丽胸部捅去。随后,两名男子一起走到副驾驶座门口,将张丽从车里拽了出来。两名男子又接连朝张丽背部、头部等连刺几刀,张丽彻底倒下后,挎包最终被抢走。随后,两人骑上摩托车从小路逃跑了。整个过程仅持续了一分多钟。等到周边的群众听到张丽的呼救时,两人早已逃走。
2010年1月31日下午1时58分,首先发现情况不对的市民王松松打电话报警,并通知120急救车。接到报案后,平度市公安局民警赶往现场开展工作。由于受伤较重,张丽因救治无效身亡。
20公里外发现被抢黑包 大白天在银行门口公然抢劫杀人,一时间传言四起。为了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平度市公安局立即上报,随后与市刑警支队的民警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调查。在接到报警后,警方就在第一时间启动了设卡堵截措施,在各紧要出口设卡盘查,排查骑摩托车的人。同时,专案组民警开始走访周边群众、调取监控视频,获取更多有价值的线索。
银行的监控视频清晰地记录了整个案发的过程。2010年1月31日下午1时许,两名男子骑一辆摩托车来到银行门口,打量了一下周围,便在不远处的台阶上坐了下来。两男子身高差不多,均为1.75米左右,一人身穿棕褐色上衣,另一人穿深青色上衣。因为一直戴着红色头盔,无法获得具体的面部特征。
不过,两人作案手法非常娴熟,抢完后骑着摩托车沿小路逃跑,有意躲避视频监控。整个过程前后不到两分钟,现场也没留下其他有价值的线索。同时,民警通过调查张丽及其家人得知,张丽平时为人和善,没有什么仇家,排除仇杀的可能性。同时,张丽已经结婚,家庭生活幸福,也不存在男女纠纷,情杀的可能性也被排除。因此,办案民警判定,这是一起单纯以钱财为目标的抢劫案件。
为了尽快寻找线索,100多名民警在整个平度市撒开一张网,沿着其可能逃跑的方向进行寻找。最终,办案民警在20余公里外的崔家集镇一处山沟里,找到了张丽被抢劫的黑包,里面的现金被拿走,身份证和印章都留在了里面。民警综合线索判断两人从明村镇作案后一直沿小路经过崔家集镇,然后往高密方向逃跑,之后便失去了踪迹。
潍坊两市曾发类似劫案 犯罪嫌疑人白天行凶作案,作案手法娴熟、作案手段残忍,几乎没有留下有价值的破案线索,且为流窜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专案组决定在开展涉案物品布控、调查走访、监控录像分析等侦察措施的同时,重点开展串并案工作,以进一步扩大线索。
但是,平度此前从未发生过类似的案件,专案组民警开始扩大串并案范围。2010年1月18日,潍坊高密、昌邑两市一天连发两起尾随取款人员抢劫案件,该两起案件在作案人数、作案工具、作案手段上与“1·31”案件存在明显的共同点。
作案不超过两分钟 随着串并范围的进一步扩大,一条若隐若现的血色轨迹逐渐显现出来:莱西市“2009·4·7”抢劫杀人案、原胶南市“2009·4·22”持刀抢劫案及潍坊市诸城“2009·12·23”抢劫案均与“1·31”杀人案存在某些共同之处。在这几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均为两名中年男子,骑摩托车戴头盔,携带刀、假枪等作案工具。作案手法也比较类似,两名犯罪嫌疑人均是守在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门前,以从银行办理业务出来的人员为目标,采取抢夺、持刀威胁、捅刺等方式实施抢劫。作案手法虽然简单粗暴,但是非常娴熟,从实施抢劫到逃跑,最多不超过两分钟的时间。抢劫得手后,两人骑摩托车专挑小路走,从而躲开视频监控。
从这些特征来分析,专案组认为这些案件很可能是同一伙人所为,决定对这些案件并案侦查。专案组对上述案件的涉案物品进行仔细梳理、分析、研判,对受害人进行回访调查,但工作没有获得突破性进展。
两名嫌犯被抓获 2010年2月4日晚,在明村镇走访排查的民警得到了一条消息,让专案组全体人员为之一振。原来,民警在排查的过程中了解到,案发当天上午,一名男子在附近的一家摩托车店里买了两个红色头盔。
附近一家摩托车经营店的老板告诉民警,当天上午有一名男子来他这买头盔,因为是东北口音,所以印象比较深一些。这名男子选头盔的时候还接了一个电话,大意是说“今天天气还不错,要不出去逛逛吧,我在这买头盔,等会儿过来接我”。
这几句话很有可能是他们之间的暗语,两个人正在联络实施抢劫,不论是时间还是两个人的身形特征,都非常符合这几起案件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当办案民警将店里的监控视频调出来,看到这个人的头像时,发现是个“熟人”。此人有过前科,刚被释放不久,民警对其还有一定印象。2010年2月5日清晨,专案组采取集中抓捕行动,同时将赵亮(男,28岁,平度市明村镇人)和李辉(男,32岁,黑龙江籍人)抓获。在两人家中缴获摩托车、头盔和吸毒工具等物品一宗。
专案组立即组织目击群众辨认并进行录像比对工作,发现二人体貌特征与“1·31”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非常相似。专案组立即将工作转入突审和寻找与“1·31”案直接相关的证据上来。
经过反复较量,赵亮和李辉二人先后交待了2007年12月20日,在平度市区红旗路某银行门前,驾驶摩托车抢夺一名取款人员现金13万余元,此后流窜到莱州、莱西等地实施抢劫、抢夺的犯罪事实。这些案件的作案手法、交通工具、侵害目标、反侦查手段与“1·31”案高度吻合,种种迹象表明该二人应该就是“1·31”抢劫杀人案的真凶!胜利的曙光初现。
虽犯案却非本案真凶 但接下来的工作却屡屡碰壁。赵亮和李辉拒不交待参与“1·31”抢劫杀人案的犯罪事实。外围调查除找到一个红色摩托车头盔外,也没有找到“1·31”案的任何直接证据。办案民警在两人家中搜了一个遍,也没找到杀害张丽的那把刀。而且,在他们供述的这几起案件中,两人均提及只是抢夺,而不是使用暴力,用刀捅伤对方。是纯属巧合还是犯罪嫌疑人畏罪心理拒不交待问题?或者是侦查工作中有什么疏漏?
面对重重疑云,专案组决定对二人案发前的活动范围进行点对点调查。调查结果给专案组所有民警浇了一盆凉水,让本来已经热血沸腾的头脑彻底冷却了下来。经对二人此前行踪进行排查发现,1月31日13时55分,赵亮在明村镇郭村父母家,此处距案发现场直线距离有6公里,1分钟时间内根本无法到达现场。而李辉此时处于市区的租住处,离现场有30余公里的距离。为防止分析出现偏差,专案组对二人当天的活动轨迹进行仔细核实,进一步确认了赵亮、李辉不在现场的证据,彻底排除了二人参与“1·31”抢劫杀人案的可能。
视频监控锁定真凶 一条明确的线索突然中断,使案件侦破工作一下子陷入了僵局。春节的脚步渐行渐近,破案压力一天比一天大。专案组指挥部在对前期工作认真总结的基础上,重新对所有串并的案件进行分析,希望能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串并组民警在诸城开展工作时,同一天发生的两起案件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注意。
2010年1月28日8时许,两人骑着摩托车携带刀等作案工具,到了高密市夏庄镇某银行门前伺机抢劫。秦明从里面办完业务后欲驾车离开时,突然有两个人冲上其驾驶的黑色奥迪A6轿车,采用持刀威胁等手段,将手提包抢走,内有人民币8000余元。
2010年1月28日下午1时许,两人又骑摩托车至昌邑市围子镇某银行门前伺机抢劫。受害人韩春忠从银行办完业务,刚准备开车离开,两人便上前。一人手持枪状物威逼,另外一人打开副驾驶室门将皮包抢走。韩春忠反抗,两人遂持刀猛捅韩春忠的头、胸部等处数刀,抢走他的皮包,内有人民币14000余元。
专案组民警通过分析监控视频发现,两人从昌邑抢劫完后又回到了高密。而1月31日发生在平度的这起抢劫案,两人也是最终消失在了去往高密的方向。专案组民警分析,临近春节,两人很可能干完这几次就收手回老家,高密很有可能就是两人的藏身处。通过排查,专案组民警最终锁定嫌犯王明的暂居地点。通过研判,专案组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孙军的活动范围锁定在黑龙江省穆棱市的老家。为了防止他们逃脱,专案组决定兵分两路同时实施逮捕。2010年2月11日,青岛警方派出十余名民警飞抵黑龙江,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实施对孙军的抓捕。潍坊警方则到王明所在的高密实施抓捕。
两人均被判处死刑 此时正值东北最寒冷的季节,室外零下十几摄氏度,滴水成冰。考虑到孙军作案手段残忍,身上携带凶器,为了防止发生意外,十余名民警在其住所附近蹲守。但是,民警通过隐秘的调查了解到,孙军当天中午外出一直没有回家。抓捕组民警心中猛地咯噔一下,此人多次作案,有强烈的反侦查意识,难道他已经嗅出了味道?抓捕组当即请求穆棱警方支持,加派警力对孙军的落脚点布下天罗地网,并趁着夜色悄悄潜伏下来。
2010年2月11日晚上6时到8时,再从8时到10时……潜伏民警的心头似乎有无数蚂蚁在啃噬。棉衣、毛衣都被冻透了,感觉身上就披着几张破布片。正当民警焦急等待的时候,晚上10时许,一名男子走进胡同往孙军家的方向走去。虽然夜色已经很深,但已经看过十几遍监控视频的办案民警,早已经从其身高体型,走路的动作判定:此人就是孙军!
孙军刚走到门口,十余名民警突然出击,将其摁倒在地上制伏。看到从天而降的民警,孙军似乎什么都明白了。抓捕的过程中并未做过多的反抗,在被民警带离的时候,他提出希望再看一眼自己的家和母亲。这个细节让抓捕民警敏锐地意识到,他就是“1·31”案真正的犯罪嫌疑人,抓捕组就地连夜展开突审。
2010年2月12日,农历腊月二十九,孙军在强大的攻势下终于交待了自己的罪行。同一天夜晚11时,抓捕组乘机押解孙军返回平度。与此同时,潍坊警方也成功抓获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明。两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被告人孙军,男,出生于黑龙江省穆棱市,小学文化,一直没有正当职业,后来到潍坊高密打工。他平时游手好闲,很快就打起了歪主意。2005年8月12日,他因犯盗窃罪被高密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09年1月15日刑满释放。出狱后,身无所长的孙军便又想着挣“快钱”。这次,他不再干老本行,而是选择抢劫。他找来入狱前认识的王明,商量一起干。王明是高密本地人,跟孙军一样,整天无所事事,两个人一拍即合。
两人找来一辆摩托车,戴上头盔,专门守在银行的门口,看见从里面办完业务的人出来就上去抢劫。抢劫的过程也是简单粗暴,先是恐吓,如果不听就直接用刀捅。通过这种手段,两人先后在莱西、诸城、高密、昌邑等地作案十余起,抢得现金20余万元。最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两人均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文/本报记者 孙桂东 图/警方提供(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