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 月1日讯(记者张同顺) 4月1日,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飞拉利电子信息城组织召开经营者消费维权中心现场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为提高消费纠纷解决速度,减轻消费者维权成本,今年起李沧区在辖区100平方米(含)以上的商场、超市、各类市场等消费购物场所建立经营者消费维权中心,设立保证金奖惩机制,遇纠纷可先行赔付。
飞拉利电子信息城是李沧区最大的通讯、IT商场,2015年整体消费投诉相对较高,各类消费者投诉全年达到131起。今年以来,飞拉利电子信息城在商场正门入口处设立消费维权中心,今年1月~3月商场共发生各类投诉2起,同比下降七成,95% 的投诉在商场内部得到和解。
李沧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辖区在商场、市场设立的消费维权中心,要求全部建设和落实商品退换货制度、先行赔付制度,还建立经营业户保证金制度,要求所有在商场经营的业户缴信誉保证金。
记者了解到,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已经在辖区建立89处消费维权中心,下一步,还将在辖区 100平方米(含)以上的商场、超市、市场中继续推广。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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