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星友对陌生人有很强的排斥感,而且警惕性很高。
说在前面
无人陪伴的童年缺失的不仅是爱 白天在街上玩耍,饿了、渴了就吃“百家饭”,一个年仅6岁的孩子就这样生活在出租房里。虽然周围好心人的帮助让小星友勉强维持温饱,但是,就像周围人担心的那样,孩子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教育和安全问题。而这些,除了父母,别人也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按照小星友父亲的说法,为了挣钱,实在抽不出时间来看管孩子,才把小星友一个人留在小旅馆里。家长的无奈我们可以理解,但问题是,6岁的孩子处于一个不能完全自理、随时都有可能出现意外情况的时期。近两年,我们看过太多因父母外出被独自留在家中的孩子发生种种意外的新闻。对此,不仅引起了舆论层面的关注,也触动了了立法层面的作为。今年5月1日起,南京将开始实施《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其中一条就是“不得让未满6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留在家中、车内”。而这样的条款在其他很多国家早已是更普遍的共识。所以,对于小星友的父亲来说,工作忙不应该也不能够成为借口。
小星友是城市流动儿童的典型代表,本是为了与父母在一起而来到城市,却因父母工作忙而失去陪伴。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不能指望好心人的帮助,也不能将责任一股脑推给政府。无论是留守儿童还是流动儿童问题,父母的陪伴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201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七种可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而小星友的父亲可能会涉及“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两种情形。从这个层面来讲,孩子的看护不是简单的家务事,而是法律问题,相关部门应该尽快介入,解决小星友的问题。
父母在,“天”就在,对于像小星友这样的孩子来说,无人看管的童年缺失的不仅仅是爱,还有性格、心智、社交能力等方面的引导。这在小星友身上就有显著的体现,按照周围人的说法,小星友对陌生人有很强的排斥感,而且警惕性很高,可能跟常年得不到父亲照顾而缺乏安全感有关。对于孩子来说,家庭教育是成长的第一步,尤其是在接受学校教育之前,孩子的成长不应该陷入“有养无教”的困境。
半岛都市报4月4日讯(记者 徐新东) 白天在街上玩耍,饿了、渴了就靠周围好心人给点,晚上就回到一间不到十平米大的出租房里睡觉……五六岁的年龄原本正是在父母呵护下快乐成长的时候,可6岁的小星友却这样孤独地生活着。4月4日下午,记者来到南宁路上小星友的住处一探究竟。
在南宁路与鞍山三路交会处附近一栋筒子楼的小旅馆里,记者见到了小星友住的房间。里面只有一张床,床上凌乱地放着两床被子,一旁的一个包里放着几件衣服。
“他父亲很少回来住,平常都是孩子独自一人住在这里。”一位住在附近的老人透露,因为没人照顾,平时小星友连吃饭都成难题,“每次家里做了好吃的,我都会给他送一点过来,昨天我做了蛋挞就给他送了几个,小朋友吃得特别香,几乎是狼吞虎咽。”这位老人说。
南宁路上有多家饭店,平时小星友也成了这些饭店的“常客”,不过他到饭店吃饭,老板从不收钱。“就是看他太可怜了,所以到了吃饭点的时候,我们就给他拿些吃的,让他填饱肚子,别饿着。”一位饭店的女店主高女士介绍,慢慢地,她跟小星友也逐渐熟悉起来,“他之前告诉过我,他属虎,今年应该是6周岁了,老家在菏泽。”高女士说。
在饭店采访期间,小星友慢悠悠地溜达进来。他蓬头垢面,上身穿着一件红色外套,下身穿着一件牛仔裤,衣服因为长时间没洗,粘着厚厚的灰。小星友跟别的同龄小朋友不一样,很多小朋友在拍照时会很兴奋,但他在面对记者的镜头时却显得很排斥。他把头埋在一个椅子后面,而且会用手捂着自己的脸。
“吃的喝的,我们能提供,可孩子的教育、陪伴还得靠他的爸爸。”市民吴女士说,虽然周围的热心人都一直在帮他,可这无法代替他的父母,“他爸爸平常就很少有时间照顾他,他又这么调皮,整天在街上流浪,这街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很多,一旦发生个意外,那就真的成问题了。”吴女士说。“再者他今年也到了上学的年纪,如果继续这么‘野’下去,问题就不仅仅是安全了,他的将来恐怕也是问题了”。
父亲:生活所迫,考虑最多的是挣钱 当天,记者在出租房采访时,并未见到小星友的父亲。据一位邻居介绍,3日,他曾回过一趟出租屋,并且还给小星友买了一箱牛奶。据介绍,因为担心孩子安全,在一周前,有热心市民拨打了110民警求助。4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一位民警。据其介绍,他们也设法联系到了孩子的父亲。“他告诉我们,他家里的条件不好,为了养家糊口,他不得不做了两份工作,基本上是一天忙到晚,实在抽不出时间来看管孩子,而且他还拒绝接受我们帮助。”民警称。
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出租屋小旅馆的负责人于女士。于女士透露,在二十多天之前,小星友的父亲带着他来到小旅馆居住,月租是300元。“当时他父亲就告诉我,由于自己比较忙,没有时间来照顾孩子,他还委托我帮着看管几天。”于女士说,可时间一长,她也感觉力不从心。
4日晚,记者终于联系到了小星友的父亲马福来。马福来介绍,他今年51岁,来自菏泽巨野,孩子今年6岁。他解释自己并非不管孩子,主要是生活所迫。他目前在李沧区一家公司做保安工作,一个月2800元,时间是每天晚上7时至第二天早上7时,因为工作任务比较重,他白天一般都直接在公司补觉,只能隔三差五回租住的地方看看孩子,并给孩子带点吃的。
马福来透露,他的对象是贵州人,孩子出生不到两年,对象就离开了他们,之后便失去了联系。“我父母都不在了,跟兄弟姐妹关系处得不好,所以从前年开始,我就带着孩子来青岛打工。”马福来说。
对于未来,马福来现在也不知道如何打算,“我现在考虑最多的是如何能多挣点钱,以便能带着孩子在青岛继续生活下去。”马福来说。
律师:七种情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介绍,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父母拒绝抚养,且情节恶劣,则涉嫌遗弃罪。张律师说,自2015年起实施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监护人有七种情形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文/图 记者 徐新东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