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4月8日讯(记者 张同顺) 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青岛2016年度上半年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补贴)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站设站单位、博士后人员出站工作单位及博士后人员,可享受建站资助、合作导师科研经费资助、博士后人员生活补贴、住房补贴、安家补贴、配偶生活补贴等资助。
经国家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于2015年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相应工作后,可申领30万元建站资助。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并开展应用研究项目的,可申领5万元科研资助。博士后合作导师每招收一名博士后人员,博士后人员经中期考核合格后,合作导师可申领2万元科研经费。
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领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的生活补贴(按月计算,每月每人2500元),最多申领24个月。设站单位不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公寓,或提供的公寓单套建筑面积达不到75平方米的,博士后人员可申领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的住房补贴(按月计算,每人每月2500元),最多申领24个月。
2012年11月5日以后正常出站(在站时间不超过3年)并留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户籍落户在青岛的博士后人员,实际留青工作满六个月后,可申领安家补贴。分两年发放,第一年6万元,第二年4万元。以上资助(补贴)项目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申报材料须于4月22日前报送至青岛市博士后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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