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4月12日讯(记者 郝园园) 12日,青岛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关于张瑜在接受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情况等违纪问题的通报》。
通报中称,最近,市纪委对莱西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张瑜在接受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情况等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2015年2月,张瑜违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规定,在填报2014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时瞒报以其女儿名义购买的房产一套、储藏间一间、车库一个。2015年10月,市纪委对其进行函询时,其没有如实说明上述房产情况;2016年1月,市纪委在对其进行谈话时,其仍没有如实说明购买储藏间和车库情况,其行为构成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错误。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予以通报。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章。接受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珍视党组织的信任关爱,按要求如实说明情况,决不能不当回事,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审阅党员干部对函询事项作出的说明,对说明回复材料按规定负责任地签字背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依规依纪做好谈话函询工作,进一步严格程序,对谈话函询回复情况认真审核,加大核查力度,对那些隐瞒实情、欺骗组织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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