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举办的“市人大代表履职在线”栏目很给力,收到了不少部门让人欣慰的答复:反映湖岛宜昌美景经适房没有房产证的居民有盼头了,近期房子就要办理不动产初始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房产证;老年市民匿名反映的通话详单难查的问题,通信管理局承诺会有专人服务,但是需要本人留下联系方式;利津路批发市场周边的报废车辆已经清走,这周边的交通秩序也将有极大改善……还有部分建议性的社会问题 ,也都得到了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和答复,看看这些内容,相信您的心情会更舒畅。
本期市人大代表履职在线继续举行,4月20日上午9点半到10点半之间,市人大代表还将来到城市信报接听热线电话80889088,虽然主题是关注“食品安全”,但对有代表性的民生问题来者不拒,期待您的来电哦!
1 这些问题正在解决
违建汽修厂要拆剩余部分研究解决方案
吴先生:在合肥路万科城阿姆斯特丹小区后面,两年前建起一违法建筑,开了海和汽修厂,违法建筑兴建之初,居民就多次举报 ,河西城管执法中队也多次查处,可还是建起来了。后来城管就进入法律程序,下达各类拆除的通知书,并向举报居民表示,今年3月份拆除。日前,居民们核实了解到,河西执法中队已完成了强制拆除的相关手续,现在河西街道城管科以种种理由不履行强拆,河西城管执法中队也表示没有办法,因为他们现在归街道管。由于该违法汽修厂无任何手续,且时而有异味,小区内老人孩子受到严重影响,希望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依法取缔,并对违法出租土地的相关责任人予以严惩。
市北区河西街道办事处答复:经调查了解,此地属保儿村集体土地。保儿村委为发展自身经济,以竞价的方式将该地块对外出租。承租人海和汽车公司为浮山所集团下属的集体企业,其主要业务为洗车和车辆维修保养(不含喷漆烤漆),各项手续齐全。双方签有正式租赁合同。
其擅自在此地搭建违建后,河西街道、城管中队进行多次督促其办理用地相关手续,但当事人迟迟没有办理。而且突击施工并经营。期间受因城管中队划转、案件移交等因素的影响,拆除工作停滞。
2015年8月19日,街道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的法律文书,并对保儿村及经营人进行多次动员,但经营人以各种理由推托,一直未能自行拆除。
今年3月份街道城管中队已责令修理厂尽快搬迁,并自行拆除。如不拆除,根据前期下达的法律文书,街道将于3月21日起,组织城管中队对该处的违建进行强制拆除。到目前为止,已将修理车间拆除。洗车区因其办理销售了一千九百多张预付费洗车卡,涉及人员众多,其表示无钱可退。考虑到消费者的利益,暂时没有拆除。街道目前正在研究解决办法,确定解决方案后,立即拆除剩余部分。
两年前的美发卡还剩50元工商继续追
郝先生:两年前在市北区西仲一路26号乙办了一张美发卡,还剩50元钱没用,换商家以后再去,却说只能享受减半服务,到北仲路工商所投诉以后,工商的人说,下家没有义务承担,拖了两年,投诉了很多个部门,到市北区工商局也投诉过多次,都往外推。钱不多也是钱,希望能给个说法。
市北区市场监管局答复:2014年5月7日,接到消费者郝先生投诉美发卡问题,经工作人员现场调查,郝先生在“唐朝唯格美发”店办理了100元12次的理发卡,该店前期关门停业,其卡内还剩余7次消费,折合人民币为58.3元。目前该经营地已变为辛先生所经营的“辛健美发”店,工作人员多方努力未能联系上原店负责人。根据郝先生所反映情况,工作人员多次与“辛健美发”负责人沟通,辛先生同意为郝先生提供5次服务(价格为:20元/次,折合人民币100元)。但郝先生均表示不满意,坚决索要理发卡中剩余金额2倍的赔偿(116.6元),不接受其他任何解决方式。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有关规定,由于无法联系到原店负责人,属于“没有真实准确的被诉方”的情形,我局工作人员告知郝先生,建议其通过其他程序解决。
4月18日,工作人员再次联系了郝先生,郝先生称“当时看到并拍下了现美发店与原美发店有理发卡转办的告示”,但照片现在提供不出。根据郝先生提供的情况,工作人员将做进一步调查,如郝先生反映情况属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为郝先生做好理赔工作。
大病报销后拿药负担重可以考虑这三个途径
杨先生:72岁,患糖尿病,办理了大病享受报销,目前城阳区报销比例是65%,需要自己负担一部分,但本人收入较低,负担很重,希望政府能够帮助解决。
城阳区政府答复: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行“三险合一”新医保制度,城阳区纳入市级统筹管理,成年农村居民与市区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目前,按照青岛市统一政策,城阳区成年参保居民门诊待遇主要包括两个层面:
一是门诊大病待遇。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按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不予支付。
二是门诊统筹待遇。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5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720元;使用基本药物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根据杨先生的情况看,其已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了门诊大病,并享受了相关报销待遇。针对其反映门诊大病支付比例较低的问题,一是建议根据其病情适当选择支付比例高的一级医疗机构或定点社区,降低自付比例。二是建议门诊大病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通过门诊统筹渠道进行一定比例报销。三是如年度内医疗费用巨大,可按规定向民政部门申请享受相关救助政策。
3月15日到5月15日为保护野生鸟类开展专项行动
郑先生:春天来了,市场上又出现了卖野鸡、野鸭的违法行为,各种捕鸟现象出现,希望执法人员能够明察暗访,不要总是穿制服出面,必要的时候便衣执法才能有效果,不然他们一看到穿制服的来了就把东西藏起来了,建议加大执法力度,把工作做到实处。
市工商局答复:针对春季容易出现售卖野生保护鸟类违法行为,按照青岛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春季野生鸟迁徙保护工作的通知》(青林发(2016)13号)和2016年3月4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保护野生鸟类工作会议要求,市工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野生鸟类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青工商市发〔2016〕37号)。于3月15日至5月15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春季护鸟专项行动,要求各区(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提高认识,增强对保护野生鸟类的责任感;加大执法力度,全力打击非法捕捉、出售、收购、运输、经营野生鸟类违法行为。明确责任,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巡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强化宣传,建立专项行动周报制度。
保健食品进入消费高峰期食药监教您四招谨防受骗
郑女士:现在社会上有很多专门针对老年人的营销方式,各种忽悠、听课、洗脑,特别是养生保健品,已经成为骗老人钱财的工具,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答复: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包括严厉整治违法广告,一直是我们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近些年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广告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管理规定》,不断加大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工作,严格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加强对批准过的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和广告监测工作,对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现在社会上有很多专门针对老年人的营销方式,如会议营销,但举办人员、参加人员、会议时间、地点均不固定,监管部门掌握的难度较大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健食品的经营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如果未经许可,则不可以进行现场销售。如发现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保健食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建议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进行依法查处;如发现会议营销过程中销售的保健食品有假冒伪劣、未经许可或者质量问题,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处理。
2 已解决:宜昌美景经适房,很快就能办房产证了
李川:在湖岛宜昌美景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已经入住一年多了,仍然没有房产证,据说是没有通过验收,质量不行,想知道确切情况,并尽快办理房产证。
市北区开发局答复:该项目已经竣工验收,现正在办理竣工验收证明,近期即可办理不动产初始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房产证。
报废车挪走了利津路周边交通将整顿
刘先生:在利津路批发市场靠近昌邑路附近,停放了不少报废车辆,有七八辆之多,希望交警部门尽快处理。
市公安局答复:经查,昌邑路的利津路以北是市北泊车公司的收费停车场,没有发现疑似报废车辆。在昌邑路利津路以南路段,发现了几辆疑似车辆。其中1辆深蓝色无牌照桑塔纳轿车停在路边,车上有车主的联系方式,民警及时联系车主,限期将该车移走,并接受处罚,逾期将强制拖移;还有辆微面,由于超期年审,联系不到车主,已进行了拖移。利津路和昌邑路周边是文化用品集散地,商户众多,人流车流密集,周边交通秩序复杂。针对昌邑路利津路周边交通秩序的存在的问题,交警支队加大了巡查力度,组织警力严查车辆乱停乱放。截至目前,共处罚乱停车230余起,拖移各类违法车辆12辆,有效整顿了利津路、昌邑路周边的交通秩序。下一步,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停车秩序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利津路、昌邑路周边道路进行专项治理,采取现场处罚、粘贴违停告知单、拖移违法车辆、DV抓拍等措施进行整治,不断净化利津路昌邑路周边的交通秩序。
三种渠道可查通话详单老人将有专人辅助
匿名:最近几个月电话费变化很大,按理说电话单都有明细,但是却很难查,作为老年人操作起来太不方便,去现场查就说合同号不对,名称不完整,各种门槛查不到具体情况。
青岛市通信管理局答复:当前各通信运营商的移动及固定电话通话详单查询方式有以下几种:1、凭密码通过营业厅自助终端查询。2、凭密码通过网上营业厅查询。3、携带身份证件到营业厅柜台查询。遇有老人独自到营业厅办理业务,各通信运营商的较大营业厅有专门客服人员辅助其办理相关业务。建议用户提供相关联系方式,以便于对此详细解释。
目前,保健食品逐渐进入消费高峰时期,一些消费者盲目选购保健食品,给食用者带来安全隐患。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正确选购保健食品,谨防上当受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
1、认清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目前市场上存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保健食品产品。卫生部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年代号)+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为“卫进食健字+(年代号)+顺序号”或“卫食健进字+(年代号)+顺序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为“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如果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一个批准文号对应多个产品的情况,务必谨慎,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fda.gov.cn)“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认清保健食品的法定标志,是正确选购保健食品的重要环节。若发现信息明显不符,请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2、仔细阅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包含了产品的原辅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注意事项、保质期 、产品注册和生产等相关信息。消费者应根据产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结合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保健食品,尤其是老年体弱者、慢性病患者、儿童及青少年、孕妇等特定人群,在选择保健食品时要谨慎。任何保健食品都有一定的适宜人群,有的还标注不适宜人群,消费者在选择时应该也必须加以注意。
3、选择正规销售渠道购买保健食品。消费者若需购买保健食品,应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购买时除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外,还要仔细察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不要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治疗疾病,以免延误病情。
单位不发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可申请劳动仲裁
于洪照:华易置业总公司的员工,今年退休,但是独生子女费单位一直不给,希望代表出面帮忙解决。
李沧区政府答复:李沧区于2016年3月25日接到关于华易置业总公司退休职工于洪照反映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未落实问题后,及时安排人员了解反映的问题,并与华易置业总公司联系沟通。
经了解,于洪照于2016年2月5日从华易置业总公司退休,企业未向其发放一次性养老补助。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根据此规定,于洪照的一次性养老补助应由华易置业总公司发放。区卫计局与华易置业总公司多次联系沟通 ,说明有关的政策规定。华易置业总公司称目前公司经营困难,待状况好转后才能发放。区卫计局工作人员向于洪照解释了政策规定,告知了华易置业总公司的意见,并建议通过劳动仲裁主张自己的权益。于洪照表示将于近期申请劳动仲裁。
建设工程完工后居民评议合格才能撤场
张先生:反映一个普遍现象,公共事业单位到小区来施工,总是做事不收尾,比如在墙上打孔,完工后却不给恢复……
市城乡建设委答复:对张先生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立即责令有关单位进行落实,并展开了燃气、供热工程专项检查。检查中未发现此类问题的存在。由于无法与张先生取得联系,为杜绝此类现象,市城乡建设委公用质监站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控制:
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无资质的队伍从事工程施工;
严格落实工程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制,切实履行施工过程中的工序检查、巡查、验收制度,做到“ 班前有交底、班中有检查、班后有落实”;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大力推行标准化工地建设,控制扬尘、噪声和路面污染,减少扰民,杜绝环境污染;
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完工后,邀请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业主代表等对施工质量、服务质量和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评议,对楼内 、外公共设施、道路恢复、渣土清运、卫生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检查意见,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撤场。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郝春梅 通讯员 徐军 王大鹏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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