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报道的湖南娄底、永州等地推行干部“提前离岗”政策,有的县给主动申请离开领导岗位的科级干部每月在工资基础上增加两三千元的补充待遇一事,人社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各地的相关做法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
“我们也注意到了媒体的相关报道。《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退休有明确的规定,2010年中组部还专门印发了《关于防止县乡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的意见》。”李忠提醒,对干部任职年龄和健全退出机制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规定,各地的相关做法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据《新京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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