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错人"不该出现在官方通报中

2016-04-26 10:0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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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朱慧卿



  陈广江

  广东中山市某学院女学生4月22日晚返校时被一男子搭讪、拖拽上车,呼救引来附近同学才得以脱身。24日凌晨,中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警方调查发现涉事男子何某,40岁,系中山市黄圃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自称认错人了,并表示道歉,请求谅解。(4月25日《南方都市报》)

  堂堂镇纪委书记被指当街尾随拖拽女大学生上车,这种吓死宝宝、惊呆小伙伴的事是很难解释的,而“认错人”无疑是最好的借口,但也是最苍白的借口。尾随、搭讪、拖拽,这像是“认错人”吗?当事女大学生说,幸好被同伴救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由此可见事件绝非轻描淡写的“误会”。

  被曝光丑行后,何联勋慌不择言,说“认错人”企图开脱,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说辞出现在中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中就显得不合适了。“认错人”只是何联勋危机之下的一面之词,且明显漏洞百出,在真相不明的情况下,官方通报怎能采用?至少,这很容易造成社会误解——警方在为不法官员推卸责任。如此,更令人“细思恐极”。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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