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4月27日消息 在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即将迎来一周年之际,今天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度青岛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行政审判白皮书)和行政审判十大案例。
2015年,青岛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691件,同比上升71.5,其中一审行政案件3181件,同比上升21.4,案件类型涉及三十多个行政管理领域。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大幅增长,同比增加4.6倍;新类型案件,特别是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行政协议类和一并审查规范性文件类案件纷纷出现,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渠道更加畅通。相对往年的变化,青岛市人民中院行政庭副庭长徐奎浩向记者表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提高了。”
青岛法院从细处着手,推进简易程序适用和裁判文书改革。青岛市人民中院行政庭副庭长徐奎浩说到,“现在行政诉讼案件增长幅度相当大,适用行政诉讼的简易程序主要为了实现繁简分流,减轻法院的办案压力。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简易程序上实行独立审判,可以尽量让更多的法官办更多的案子。”
青岛中院创新简易程序案件裁判文书制作模式,在文书内容上,主要记载当事人争议焦点和裁判理由,对于无争议的程序性事实和证据不再记载或简化记载;在文书格式上,逐步探索图表式裁判文书,成熟后将在全市法院推广适用。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年以来,为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青岛中院行政厅建立了 “两函一表”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函、出庭应诉反馈表和出庭应诉情况登记表)制度。部分区(市)政府在法院的建议和推动下,专门出台文件,将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了考核体系,初步实现了该项工作的制度化。据统计, 2015年5至12月,全市法院一审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出庭272人次,出庭率达24.6,在全省名列前茅。
为推进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青岛法院对2015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并对改进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建议,发布了《青岛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行政审判白皮书)。
附:十大典型案例包括:
1、某食品公司诉某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
2、刘某诉某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
3、袁某诉某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案。
4、某机械施工公司诉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5、某钢材公司诉某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
6、孙某诉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案。
7、李某诉某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收取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案。
8、某环保设备公司诉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监行政处罚案。
9、某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执行某公司行政处理决定案。
10、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执行某大药房行政处罚案。
通讯员 吕 佼 高沛沛 刘力铭 文 刘子琳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