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4月27日消息 2016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4月29日8:30—11:30,市中心医院职业病防治院将联合市安全管理监督局,在医院1号楼门诊大厅举办义诊咨询活动。
据介绍,青岛市职业病防治院是青岛市唯一的职业病专科医院,山东省卫计委公共卫生领域重点学科,青岛市卫计委公共卫生领域重点学科。2006年3月并入青岛市中心医院,承担青岛市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及康复,职业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等工作。
作为青岛市劳动局职业病定点治疗医院,主要收治急、慢性职业中毒、生活中毒、尘肺、物理因素性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噪声聋等患者。
青岛市职业病防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市职业病防治院共受理申请职业病诊断396例患者,先后组织了84次职业病会诊。诊断职业病人377例,初诊303例,复诊74例 ,其中尘肺173例,耳鼻喉口腔病73例,中毒59例 。从表中可以看出,青岛市职业病中,尘肺和化学性中毒的病人发病率在降低,职业性噪声聋病人呈明显上升。职业性皮肤病和职业性肿瘤发病率平稳。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人员需要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应提前联系预约,用人单位联系查体的,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个人联系查体的,由劳动者持单位介绍信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预约电话:84963691、66989602。职业健康检查时间为上午8:00---10:30,受检人员须前一天忌酒,晚8点后禁食,10点后禁水,体检当日早上空腹。
文 孙贴静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