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驾SUV侧翻在重庆南路上。
半岛都市报5月2日讯(记者 景毅) 5月2日下午2时许,一辆白色SUV在长沙路与重庆南路路口右拐时发生侧翻,车辆四轮朝天旋转着滑出了数十米远,所幸车内5人均没有大碍。据介绍,事故车辆是一辆刚刚挂上牌照的4S店试驾车,而肇事驾驶员则是正在试车的准客户。
“一辆SUV底朝天躺在重庆南路上,好像还是辆试驾车,估计是车速太快开上马路牙子了。”2日下午,市民王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96663反映了此事。据王先生介绍,事发时他正沿重庆南路向南行驶,结果发现路口西南侧右转匝道处突然蹿出一辆白色汽车。“当时车直接是躺着冲出来的,在重庆南路上一边转圈一边往路中间滑,撞到中央隔离带后才停下。”
记者随即赶到现场,事发地点位于重庆南路与长沙路路口南侧50米处,此时事故车辆仍四轮朝天停在中央隔离带旁车道。该车车门上印着“贵宾体验车”字样,车内安全气囊全部弹出,车轮、后视镜、车门、车灯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倾斜损毁。
据现场目击者介绍,幸亏事发时重庆南路南行的车辆都在等信号灯,不然还可能与其他车辆碰撞。事发后,车内先后爬出了5个人。
“这确实是我们店的试驾车,当时我就坐在副驾驶陪着。”现场一位身穿深色西服的男子告诉记者,事发时客户驾车沿长沙路向东行驶,在重庆路路口右转,可能是对车况路况都不熟悉,转弯时车子左前轮骑上了右转匝道处的马路牙子,结果车子瞬间翻转过来,然后转着圈冲到了重庆路马路中央。
“只能说这车质量挺不错的!”现场一位中年男子苦笑着说道。原来,他就是当时试驾该车的客户。对于事发原因,男子称车辆提速挺快,自己对车况也不太熟悉,最终不慎酿出事故。记者了解到,该男子并非新手,而是有着14年驾龄的老司机了。
在完成拍照取证工作后,在场的10多名4S店工作人员合力将车翻了过来。据4S店工作人员介绍,事故车辆2天前刚挂上牌,所幸已经上全了保险,相关费用将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至于驾驶员的责任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将向公司领导汇报后再做处理。
试驾车出事故责任咋划分? 一旦试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试驾人及4S店分别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谷元山介绍,尽管顾客在试驾前店方都要求签订《试乘试驾协议书》来规定责任,但一旦发生事故,还是要依据事故实际情况来划分责任,不同的区域不同的事故责任划分也不尽相同。
如果是在销售区域内进行试驾而导致的事故,不能构成交通事故,而属于一般侵权责任,试驾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经销商对于其交易环境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因此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如果试驾者是在公共道路上进行试驾而造成交通事故,那么试驾者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在这种车辆使用人与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由使用人在交强险范围外承担责任。
汽车销售商在试驾前有义务查看试驾者的驾照并了解试驾者的驾驶技能,向试驾者介绍车辆的性能以及注意事项,对试驾路线和速度进行指定,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陪同等。如果没有做到相应核实和告知义务,那么汽车销售商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 景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