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裤子被嘲笑娃厌学 校园冷暴力甚于肢体冲突

2016-05-11 06:22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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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经意间给你起的一个外号,一句看似稀松平常的玩笑话,学生时代一件无足轻重的尴尬小事,许多年后仍然成为你不愿记起的糟糕回忆。在调查中记者发现,相比直接的肢体冲突,许多学生和成年人表示冷暴力对身心的杀伤力要更大。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此举被诸多教育、司法界人士认为有望遏制校园冲突和冷暴力的蔓延。

  案例

  尿裤子被嘲笑8岁孩子生厌学情绪


  “大概从一个月前开始,孩子当天回来的时候我就感觉不太对,从那之后他就跟变了个人一样,不爱说话也不笑了,我真的是很担心。”看着闷闷不乐的儿子,家住重庆南路的朱女士很担心。朱女士向记者讲述,她8岁的儿子今年上小学二年级,之前孩子很喜欢去学校,在学校里也有不少的好朋友,每天都是开开心心地进校园,然后下午开开心心回家,除了生病实在不能去学校之外从来没有缺勤。而就在一个月前的一天下午,回到家中的孩子一脸的不高兴,甚至连晚饭也没有吃,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任朱女士和家人如何询问,孩子都始终不愿开口。到了第二天上学时,孩子主动表示不想去学校,在反复做工作后,朱女士还是送孩子去了学校,但她明显看得出孩子的心理跟以前有很大的变化。之后通过和孩子老师的沟通,朱女士终于知道,原来孩子上课的时候因为憋着尿,又不好意思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向老师说要上厕所,结果一时没忍住尿在裤子里,班上的一些同学因此嘲笑儿子,这让原本就有些内向的孩子感觉很难堪,从那之后孩子到学校就总感觉有人在嘲笑自己,因此产生厌学情绪。“如果还是这个样的话,我考虑带孩子去看看心理医生。尿裤子本来不是件太大的事,可没想到周围同学的话会给儿子带来这么大的困扰,我知道可能他们都是无心的,但这种玩笑以后还是越少越好。”朱女士严肃地说。

  “鼻涕王”成年后仍难摆脱心理阴影

  “要说校园里的冷暴力,我觉得我是很有发言权的,就因为一个外号,我的学生时代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黑暗的。”说起自己学生时代遭遇的冷暴力,林先生仿佛有着说不完的话。刚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有一次因为感冒发烧,鼻子不停地流鼻涕,在打一个喷嚏之后,鼻涕直接甩到了前排同学的后背上,尽管当时他已经多次向前排同学道歉,但这次事件还是让他得到了一个“鼻涕王”的称号,从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这个难听的外号都跟着他。“后来许多人都不叫我的名字了,远远看见我就叫‘鼻涕王’,很长时间我都抬不起头来。”林先生告诉记者,因为这个外号,在小学三年级之前他都很难交到朋友,后来他干脆转了学。转学之后尽管情况好了一些,但这个外号给林先生造成的心理阴影直到现在也没能完全消除。

  调查

  冷暴力伤害甚于肢体冲突


  你是否受过校园冷暴力的伤害?在对100多名学生以及成人发放的调查问卷中,有不少受访者表示曾受到过冷暴力的伤害,更有甚者坦承冷暴力的伤害要远大于肢体冲突。分析这些冷暴力的来源,有65%来自同学之间的嘲讽挖苦、起外号、冷眼相对,还有不少人称遭遇的冷暴力来自老师和家长,“你是猪脑子吗?这道题都不会!”“你看人家的孩子,怎么那么懂事,你再看看你。”“都长那么胖了,还吃!”这些看起来并不起眼的玩笑话却是受访者普遍认为的冷暴力话语前三名。另外在倾听别人的诉说后,只用一个“哦”、“呵呵”回应也被许多人感觉难以接受。

  各方说法

  心理专家

  重视心理教育


  岛城著名心理专家张泮民告诉记者,学生时代是个体从童年向成年发展的过渡期,其心理发展的基本特征是矛盾动荡性,自我控制和判断能力较弱,因此本身就是“问题行为”的高发阶段。但仔细分析,校园欺凌背后存在着家庭教育、学校管理以及法律制度的缺位。辍学少年和畸形家庭的人数居多。学校忙于教学任务,只注重各项升学指标,忽视学生的德育教育,对于一些升学无望的学生甚至放弃管理,任由发展。心理教育的“空白”也是校园欺凌易发的重要原因。中国儿童研究中心在2011年至2015年规划纲要中,将“促进儿童健康人格的发展”列为重要目标。“青少年健康人格的建立,必须从早期开始,要进行循序渐进的心理辅导。”张泮民说,国家应该提倡建立一套体系化的心理健康教育方案,涵盖学校、家庭、社会各个方面,幼儿、小学、初中、高中各个阶段。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是无所不在的。张泮民表示,为人父母不是简单的事,家长在思想观念上需要不断学习提高。如果家长有正确的价值观、良好的修养和品格,为人处世理智、平和、公正、正派,那就一定会通过言传身教,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青岛市关工委

  家庭影响“欺凌者”


  “校园欺凌事件可能由多种原因导致。在当前传统的校园欺凌案件中,被欺凌者‘性格孤僻、懦弱’的特点较为突出。除此之外,其他一些‘同学讨厌’的学生,如‘老师的好助手’,也容易成为校园欺凌的受害者。”青岛市关工委秘书长卢浪秋告诉记者,一般来说,校园欺凌由欺凌者、受欺凌者、旁观者三个群体组成都有明显的特征。欺凌者通常在同龄人中身体较强壮,也更成熟,之所以选择欺凌他人,主要是因为,这类学生学习成绩较差,老师、家长也不太重视,为了尊重的需要,他们试图以欺凌他人赢得关注与尊重。受欺凌者的特征更为明显,相对弱小,比同龄人略显幼稚。在青少年成长的关键阶段,校园欺凌往往会使受害者心生恐惧,害怕与人交往,甚至产生对他人和社会的抵触乃至仇视心理。同时,校园欺凌的施暴者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惩戒和教育,极有可能进一步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相关部门曾做过统计,校园欺凌事件施暴的孩子中,有很多人士从小缺乏家庭关爱,甚至常常遭遇家庭暴力。因此,他们也往往选择用暴力宣泄自己的不满。一方面,家庭结构失能,使得孩子在成长中缺少关爱和教导;另一方面,一些家庭虽然看起来美满,家长对孩子也充满关爱,但由于教育理念和方法存在问题,也给孩子的成长带来消极影响。

  国务院督导办

  专项治理校园欺凌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 《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通知》指出,要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月—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9月—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按照“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

  律师

  遏制冷暴力孩子要懂法


  “校园欺凌与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淡薄,自控能力差,思维简单不计后果,易模仿等原因有关。并且此类事件多以严肃批评教育、责成家长严加管教作结,这也是原因之一。”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王文涛律师告诉记者,校园欺凌不仅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一种法律现象。作为针对在校师生实施的身体上的和心理上的暴力行为,需要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因此对校园暴力需依法治理。从我国刑法上来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而,对于未满十四周岁或已满十四周岁故意伤害但没有致人重伤的,不能构成犯罪,这类行为均作为一般民事纠纷,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校方轻则警告、训诫,重则开除学生息事宁人。这就需要将“校园欺凌”上升到社会问题和法律层面,完善相应的法规建设。

  本版撰稿摄影 记者 王晓先 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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