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出生的张某,是泰安肥城人,在济南找了一份旅馆前台的工作,月薪两千多元。可是,他想买部苹果6S手机,而自己的工资不给力,于是,他就专门去偷在网吧玩通宵、凌晨睡着的“网虫”。被抓后,张某承认一共偷了12部手机。
2016年5月4日7时许,大明湖派出所辖区某网吧内,一部乐视手机被盗,价值1200余元。历下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并锁定了盗窃手机的犯罪嫌疑人,确定为一人作案。
通过调查,民警发现该犯罪嫌疑人沿按察司街向南步行至泉城路,最后在青龙桥南站牌坐5路公交车离开。经过民警进一步调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在天桥区某公寓。
确定了位置,民警就在其居住地附近进行守候。当日17时许,嫌疑人从住处步行出门,民警一路跟踪,后发现其进入一家手机通讯店内。约10分钟后,嫌疑人从手机通讯店内出来并返回住处。其间,民警进入手机通讯店内侦查嫌疑人到店内的情况,得知该嫌疑人到手机通讯店内是给一部红米手机刷机。
18时许,嫌疑人再次从住处出来,民警迅速将其抓获,并在其身上搜出一部手机,经审查: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抓获嫌疑人。
民警到其暂住地进行搜查,搜出两部被盗手机及一张受害人的手机卡,并搜出其作案时所穿衣物,在手机通讯店内追回一部手机。
犯罪嫌疑人张某,肥城人,2015年2月份到济南找工作,但是迟迟没有找到。一次在网吧上网的时候,邻座一人睡着了,手机掉到地上,他趁机偷走。此后见没事,只要缺钱张某就准备盗窃。从2015年3月份至今,张某在历下区、天桥区、历城区等地的网吧内先后作案12起,盗窃手机12部。
目前,张某已经在天桥附近找到一份旅馆前台的工作,月薪2000多元,但是他想买一部苹果6S手机,手头钱不够,于是他再次去行窃。
张某一般在网吧通宵上网,早上5点到6点时,他趁有些上通宵的网友睡觉之际,便将放在桌子上的手机盗走。偷来手机后,张某对手机进行解锁,再通过一些可以买卖二手货的网站进行交易,涉案价值1万余元。
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
(生活日报记者 李培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