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永平) 5月10日,记者从日照市住建局获悉,近日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推出一系列为建筑企业“松绑”的政策,营造宽松公正、规范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建筑企业发展活力。
减轻建筑行业用工缴费负担。将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提取比例由2.6%下调为1.3%;对大型或跨年度的工程,一次性缴纳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确有困难的,分期缴纳。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总承包企业和与建设单位直接发生合同关系的专业承包企业)各按照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缴纳,缴存比例与企业诚信状况挂钩,对上一年度从未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从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建筑市场信用考核优秀的企业,免予缴存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按2%的比例缴存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放宽招投标监管范围。在非国有投资项目招标人可依法自主组织实施、自行确定施工、监理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直接发包工作程序,实行一次性备案;实施建设工程合同网上备案管理。
简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取消所有质量安全样板预约检查;取消临建房屋、临时用电、脚手架工程、临边防护、施工升降机安装后60日~70日内安全装置检查、起重机械拆除、塔式起重机第一次附着安装完毕、高处作业吊篮等8个安全节点预约检查。
同时,意见还提出,坚持“守信者放宽、失信者严管、放宽不放松、放开而有序”的原则,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实行差别化对待,对质量好、信誉高的企业可减少监督检查频次,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质量问题较多、信誉差的企业则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并取消相关优惠政策。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