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茂湾广告上了交通指示牌 以假乱真"打游击"

2016-05-12 09:18   来源: 信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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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网5月12日讯 5月11日,有网友爆料称,“海底隧道入口处的交通标示牌架子上,被商业广告占据,现在金茂湾和缦沙半岛楼盘的销售广告及电话,此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告法》。”

  11日下午,信网驾车来到海底隧道入口处,看到在通往胶州湾隧道黄岛方向与贵州路轮渡方向的两块交通指示牌中间,还设置了两块特殊的牌子,分别为金茂湾和缦沙半岛楼盘的销售广告及电话。信网注意到,两块广告牌从远处看,和通常所见到的道路交通指示牌无异。

  “无论从颜色、大小、字体、位置上都非常相像,但在材质、设计、安装工艺上均不符合交通指示牌的设计标准,时间久了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更是影响和扰乱了过往车辆和行人的视线,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不仅影响了城市的美观,也给市民出行造成了诸多不便。”一位市民告诉信网,在行车中,一些司机看到提示牌都会减慢车速,根据交通指示牌的指引行驶方向,而这些房地产商的广告牌混在道路交通标志牌当中,不仅广告味浓厚,而且还容易让驾驶员产生误判,分散注意力从而增加安全隐患。如果是新司机以及对路况不熟的司机和外地游客,则会造成很大的干扰。

  那么,这些广告牌的安置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呢?随后,信网分别联系了金茂湾与缦沙半岛的客服人员,但截至到发稿,信网均未得到任何回复。

  对于这些广告牌的安置是否合法?青岛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告诉信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利用交通安全标志设置户外广告,是一种违法违规的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该处的广告牌交警部门曾查处多次,但每次查处过后,房地产商又会安装上去,下一步交警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进一步查处。”

  信网从青岛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根据《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利用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消防、电力、通讯、邮政、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的,影响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市政、消防等公共设施使用或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禁止设置户外广告。“交通指示牌上只能出现交通指示的字样,不允许出现任何商业广告。下一步我们将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记者 顾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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