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福镇街道食安部门对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2016-05-19 15:0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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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栾英杰 通讯员 王洪波) 近日,记者获悉,惜福镇街道食安办联合食药所对辖区内超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共发现六批次不合格食品,主要是食品标识不全和食物储存不合要求的问题,工作人员对这些不合格食品进行了下架处理和没收,并填写了处理意见书,下一步街道食安部门还将加大检查和查处力度,督促各超市依法经营,保证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据了解,《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进口食品也应当有中文标识。消费者一旦发现某食品标签的标识与实际品质不符,可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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