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城今年将通过向社会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方式,加快棚改步伐。5月20日,本市在全国率先出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范围,有助于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为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提供新途径。各区、市政府要将购买棚改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向提供棚改服务的承接主体支付。
政府掏钱购棚改服务 20日,青岛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组织召开会议,对青岛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政策进行解读。会上,市城乡建设委、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分行、国家农业发展银行青岛分行等单位就政策进行了解读。
早在今年的4月27日,市政府出台了《青岛市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所谓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棚户区改造相关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住房建设处处长袁德志说。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主体,是经市和各区(市)政府批准同意的行政机关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市南、市北、李沧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主体为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主体,是指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划入公益二类、公益三类或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探索棚改市场化融资 新出台的实施办法,对购买服务工作进行了规划和统一规范。据悉,在全国范围内,这属率先出台的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规范性文件。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有什么意义?
“本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符合国际融资模式的发展方向及我国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袁德志说,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有助于防范和化解青岛市政府性债务风险,也为开发性金融支持本市棚户区改造提供了新的有效路径。
相比之下,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改变了传统基于政府信用的政府平台融资模式,由基于政府信用为主转变为基于项目现金流为主,不形成青岛市地方政府债务,符合《采购法》、新预算法等相关政策规定。
“通过完善的制度体制设计,合法合规的政府采购流程,用市场化方式破解新预算法背景下的棚改融资难题。”袁德志说。
购买采用公开招投标 据悉,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市南、市北、李沧区应明确至2020年(含2020年)购买棚改服务的规模总量,按照市财政局要求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经审核同意后报市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开展采购活动。购买主体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购买内容、规模、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和应提交的材料等信息。
“按规定程序确定承接主体后,购买主体应当与承接主体签订棚改购买服务合同,并可根据服务项目的需求,采取购买、委托、租赁、特许经营、战略合作等形式。”袁德志说,合同应当明确购买棚改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等要求,以及资金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市南、市北、李沧区政府根据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棚改采购服务的要求,做好辖区内棚改项目各项工作。 本报记者 王爱科 实习生 王媛
政府购买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棚户区改造当中,政府购买服务都包括哪些内容?
袁德志介绍,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范围,严格限定在政府应当承担的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服务以及安置住房筹集、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不包括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品房和经营性基础设施。
市财政局负责将棚改服务列入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适时进行调整;负责会同市城乡建设委(市棚改办)测算并审核市南、市北、李沧区财政购买棚改服务的承受能力和分期购买计划,并将棚改服务资金纳入市级预算。
购买主体负责根据指导目录确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市城乡建设委(市棚改办)根据国家、省、市城市发展水平和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明确至2020年全市棚改规模总量。
财政部10亿补助金将到位 据悉,今年岛城将启动棚户区改造6万户,完成住房保障8000套(户)。截至目前,已启动棚户区改造2.69万户,占年计划的44.8%。同时,财政部已对本市补助资金10个亿,近期将拨付到位。
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将加强对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监督、审计,确保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对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以及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承接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黑名单。
本报记者 王爱科 实习生王媛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