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抱着四岁孩子开车上高速 被罚350元记4分

2016-05-28 10:24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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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5月26日上午,青平高速交警发现,智能交通系统探头在5月20日清晨抓拍到了危险的一幕:一名男子驾车时不仅不系安全带,怀里居然抱着一个四岁左右的孩子。

  5月26日上午,青平高速交警通过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系统分拣违法照片时发现,5月20日清晨6时43分,在青新高速公路下行K3+495处,一辆青岛牌照的现代轿车司机未系安全带。民警放大照片后发现,这名司机竟然抱着一个四岁左右的男童在开车。经过测量,当时车辆的时速接近110公里。

  “这么做很危险。”青平高速交警表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孩子坐在驾驶人的怀中,没有任何的保护措施。行驶中一旦发生突发情况,驾驶员在抱着孩子的情况下,采取紧急措施必然要受到限制,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旦发生意外,孩子有可能最先受到伤害。在车辆遇到紧急情况突然刹车时,在惯性的作用下,孩子会受到冲击力,一旦孩子飞出去撞在中控台或前挡风玻璃上,造成严重的伤害。除此之外,如果气囊弹出,不仅不能保护孩子,孩子很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青平高速交警告诉记者,《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为其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第二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驾驶人不得有使用移动电话、调试导航、观看影视录像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这名司机让孩子坐在自己的怀里,全然不顾自己和孩子的安全,严重妨碍了安全驾驶。

  由于这名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系安全带,驾车时也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青平高速交警将分别给予罚款200元、记两分和罚款150元、记两分的处罚。(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王海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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