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晚,济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济宁发布再次通报兖州警方的调查情况,澄清“抢孩子”的真相,该事件属一起民事纠纷,不涉嫌抢夺儿童违法犯罪;警方已针对接处警慢的问题成立工作组展开调查。
6月8日21时许,兖州和馨家园发生“抢夺儿童”的消息在微信、微博以及论坛、贴吧内疯传。随着官方通报消息的接连发布,事件一波三折,不断发酵。
6月12日晚,济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济宁发布再次通报兖州警方的调查情况称:连日来,经对当事人李某某及其家属、现场目击者等深入调查,现已初步查明,李某某(汉族,身份证登记信息为新疆,实际居住地为河北承德,后来又在北京一家家政公司做保洁工作,已辞职)不涉嫌抢夺儿童违法犯罪,仅是与居住在山东省汶上县的母亲发生争执后跑出家门,欲经兖州返回北京。李某某经停兖州期间,情绪未稳,偶遇赵某某、伊某某教育孩子,主动上前说教并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这属于一起民事纠纷。
另外,针对群众反映的8日晚接处警慢问题,目前市公安局已成立工作组展开调查,如确实存在工作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将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于广大群众的批评,虚心接受,认真总结,及时整改。
同时警方提示,今后对于类似社会纠纷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请周边群众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民警开展执法活动。对于8日晚借机在事发现场寻衅滋事及在网上造谣传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追究。
据介绍,济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通报让该事件剧情大反转,连日来该事件一直热度不减。
本报记者 徐新东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