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永华
近日,广东调整高校学费标准的消息引发关注。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广东省和江西省决定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海南和内蒙古也已召开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各地普遍强调,学费涨幅考虑了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并提出加大对学生的补助力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得起学。(6月18日中新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加,高校教育成本逐年提高是不争的事实,但根据“市场运行规则”来衡量,高校录取比例大幅提升和学生数量的大量增加,也必然消化掉很大一部分投入成本。而从实际毕业学生的水平和被社会广泛认同的“尺度”来看,毕业学生的普遍知识水平和整体素质并没有因高校教育成本的大量增加而得到明显提升,高校文凭的“含金量”甚至有逐年降低的趋势。
在高校学费“普涨”的省份中,除了江西给出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年平均值为1.91万元以外,其他各省份对高校教育成本提高的描述普遍“模糊”,学生年均教育成本究竟是多少?如何计算得出,都让人一头雾水,正如有教育专家所表示的那样,如果高校将一些非合理合规的支出,都计算在学生的人均教育成本上,这样的成本不仅“水分太多”,更难以让公众信服。尤其是以地方居民收入“可承受”作为公办高校学费“涨价”的理由,不仅没有任何科学与合理性,其涨价的思维也很难排除“教育产业化”的思维。
既是国家公办高校,就必须强调公益属性,既不能有丝毫的逐利思维,更不能以居民人均收入“可承受”作为涨学费的借口和理由,尤其是在经济转型和处于下行线的大环境下,无论国家还是地方政府,都应想方设法来降低高校学生家庭的教育支出,而不是“雪上加霜”。况且,在国家稳定学校收费标准政策到期之后,一些地方就“急不可耐”地大幅提高大学学费,其出发点更难体现出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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