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绪才
广东茂名一名镇委书记为应对省纪委暗访组,竟谎称镇政府发生火灾,授意供电部门对镇政府所在街道范围进行断电,阻挠暗访组查账。近日,涉事的茂名信宜市白石镇镇委书记林春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被调离现工作岗位。(6月22日《南方都市报》) 面对省纪委的暗访,茂名市这名镇委书记,竟谎称镇政府发生火灾,授意供电部门对镇政府所在街道范围进行断电,阻挠暗访组查账。这显然是在对抗组织、对抗暗访,虽然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等,但并不能就此了结。
暗访是一种监督形式,是反腐倡廉新路径、新要求。而省纪委派出的暗访组代表的是省纪委,甚至是省委,在这种情况下对抗暗访会产生什么样的不良后果,身为镇委书记不会不懂得。然而不是积极支持和配合暗访组开展工作,却是用一种很没有技术含量手法对抗暗访,这肯定是权衡了利弊的:与其“对抗”受处分,也比查账查出问题强。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暗访能使有些人神经“过敏”,恰恰反证“暗访”效力。而对于断电阻挠暗访组查账的这位镇委书记不能只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了之,应该把“过敏反应”当作一种提示,全面查一查该镇的财务账,看是否存在账目腐败,比如乱发乱补、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设小金库等,进而顺藤摸瓜,查一查个体腐败问题。唯有对断电阻挠暗访“揪住不放”,严加惩处,才能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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