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修订省"三定"规定 部门行政许可权将集中

2016-06-24 10:35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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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3日,山东省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培训会召开,标志着山东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启动。记者从省编办获悉,此次修订将调整完善部门主要职责,理顺各部门、各层级之间职责关系,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使政府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更加完善,组织架构更加合理,运行更加协调顺畅。

  近年来,山东已分9批削减省级行政审批事项524项,完成削减任务的89%,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编制公布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等三张清单。

  省编办主任刘维寅介绍,此次修订“三定”(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规定,有三方面重点工作。

  在完善部门职责方面,全面梳理部门职责,明确需要增加和应予取消、下放、转移的职责;合理划分省、市、县政府部门权力边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交叉事项,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全面梳理部门可以向社会组织转移的职能,汇总编制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目录;梳理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以及相关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梳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条件成熟的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

  在调整机构设置方面,一是规范内设机构设置,内设机构名称要体现其承担的主要职责任务;从严控制内设机构加挂牌子,确有必要的原则上只加挂一个牌子。二是集中部门行政许可权。将部门行政许可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多、任务重的在部门内设机构总量内单独设置行政许可机构,或在相关内设机构加挂牌子。三是加强业务机构。整合承担机关内部管理职责的内设机构,归并职责相近、工作任务不饱和、职能弱化的内设机构,重点加强承担部门主责主业的内设机构。

  在优化编制配备方面,部门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在现有总量内调整优化,重点加强业务处室工作力量。从严核定领导职数,规范部门及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配备。工勤人员编制只减不增,空余编制予以收回。各部门将人员编制核定到部门领导和内设机构,报同级编办备案。

  记者了解到,省政府45个部门“三定”规定审核工作分3批进行,分别于7、8、9月底前完成。省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审核一批印发一批,10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县修订部门“三定”规定与省级压茬进行,12月底前完成。

半岛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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