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14时,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市北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清江路命案”犯罪嫌疑人赵某。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端午节前夕,一起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恶性杀人案件——“清江路命案”震惊岛城。近日,市北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该案犯罪嫌疑人赵某批准逮捕。
2016年6月8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赵某吸毒后驾驶轿车行至清江路与淮安路路口时,与一辆公交车发生刮碰。在现场处理过程中,赵某与围观群众翟某发生口角并相互厮打,赵某从自己车内拿出一根棒球棍击打翟某头部将他打倒在地,随后又用棒球棍、砖头反复击打翟某头部、面部,致使翟某当场死亡。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友情提醒:天气炎热,情绪易怒,遇事请稍安勿躁,心平气和应对。生命无价!为了自己和家人,请远离暴力、远离毒品、远离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