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北路发生惨祸老太被撞身亡 原因尚在调查

2016-06-29 14:0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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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被撞的老人躺在车旁。本报记者 高绪亮 摄



  半岛都市报6月28日讯(记者 刘玉凡 尹彦鑫) 28日上午9时许,福辽立交桥以北100米处发生一起惨祸,一位老太被撞后不幸身亡。对于这起悲剧,众人都为老人感到惋惜。

  “太吓人了,老人被撞出好几米远。”28日上午9时30分,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热线96663反映,福州北路南向北车道发生一起惨剧。记者闻讯后立即赶到事发现场,交警正在调查此事,肇事车辆已被拖走,破损的护栏随后被拆卸下来,换上了两截新护栏。

  一位120急救人员透露,急救人员赶到现场时,被撞老太已经没有生命体征。据介绍,肇事的蓝色野马轿车停在护栏旁边,司机是一名年轻男子,事发后并没有离开现场。“还没过早高峰,车非常多,不知道为什么老人到了路中央,司机可能躲避不及撞上了老人。”现场一位目击者介绍。

  记者在现场看到,护栏中间有一个一米多长的缺口。马路中央这段护栏从延吉路路口一直延伸到洪山坡公交车站附近,全长1000多米,行人想横穿福州北路,可以选择走地下通道,或者走200米远处的人行横道。

  “老人太可惜了,家人得多难受啊。”现场一位目击者指着路边的台阶说,事发现场距地下通道有10米远。28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目前事发原因仍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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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 半年修补损坏护栏2万余米 故意损坏护栏占一半,情节严重的可追刑责

  28日上午,记者在福州北路事发现场观察了30分钟,发现有人铤而走险,打算从护栏缺口处横穿马路。一位白发老太左右张望,刚刚从路边踏出两步,就被环卫工人劝阻。老太这才意识到了危险,看了看护栏,不情愿地走了地下通道。

  记者注意到,此处地下通道路况良好。为什么不愿走地下通道呢?记者采访了解到,很多人感觉走台阶费事,为图方便选择冒险穿越护栏,“过马路时只要仔细点,一般不会有事。”一位老人说道。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由于主干道车辆行驶速度较快,行人乱穿马路不仅会降低车辆道路行驶的速度,而且会给自身带来极大的危险,因此,交警部门在车速较快的主干道和次主干道上安装了隔离护栏。据了解,目前青岛市交警部门在市内三区的43条道路上安装隔离护栏98公里,其中双向六车道以上道路共22条,长度为73公里,双向四车道道路21条,长度25公里。

  据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上半年交警支队设施处共修补损坏的护栏2万余米。“护栏损坏大致有三种情况,分别是交通事故损坏、人为故意损坏和恶劣天气损坏,但最主要的是人为故意损坏,占护栏损坏的一半左右。”该工作人员介绍。记者走访调查了解到,除四方长途站附近的温州路、内蒙古路护栏损坏较多外,威海路、夏庄路、大崂路、抚顺路、君峰路等路段的护栏也有损坏,上述路段或者靠近商圈或者公交站距离路口较远。

  “如果市民看见有人在掰开原本完好的护栏,可以拨打110报警。”记者咨询了律师后得知,破坏市政公用设施,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民警会及时到场制止,并责令恢复原状。如果有人多次破坏或破坏多处设施,情节严重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交警表示,不走斑马线、天桥,穿过绿化带和护栏过马路,明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行人违反交通禁令标志,可处以20元罚款。

  山东齐海律师事务所的牛红岩律师认为,道路建设者要合理规划、增建过街天桥和地下过街隧道,方便群众就近过马路,从公共设施上做到合理规划、科学安排,同时,交警部门布设的道路中间护栏要用质量牢固度较高的,让破坏分子无法破坏。市民也应增强安全意识,做文明市民,做守法公民,同时监督制止破坏分子的违法行为。

  本报记者 刘玉凡 尹彦鑫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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