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孩子八大湖内被撞骨折 家长寻找目击证人

2016-07-01 10:45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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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9日晚上,市民李先生拨打了半岛都市报热线96663求助,称自己的孩子小宇在6月17日下午放学回家路过鄱阳湖路附近的时候被一辆私家车撞伤,经检查后造成了胫骨与腓骨骨折,如今孩子做完手术之后已经在家休养。李先生却遇到了一件麻烦事,因为手术费用多达数万元,现在事故的责任认定上因为找不到目击证人而一筹莫展,因此李先生希望能够找到当时的见到过这起事故的目击证人,还原当时的情景,让自己的孩子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

  



  孩子当场被撞伤 当时引来不少围观路人

  6月30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李先生位于八大湖小区的家中,10岁的小宇正躺在床上休息,右腿上已经打上了支架,李先生特意向单位请假在家照顾受伤的小宇,并且将6月17日发生的那起车祸向记者进行了描述:“6月17日下午4点左右,我孩子放学做完值日之后,走的比其他同学们要晚,就自己回家,走到南京路小学东侧50米的地方被一辆私家车给撞了。我和孩子妈妈都是事后才赶过去的,当时现场围了很多人,私家车的司机没有走,打了120先把孩子送到了医院,当天晚上的时候,私家车主也去医院看望了孩子。本来以为没啥事情的,但是在医院做完检查之后,发现孩子的胫骨与腓骨都骨折了,现在医药费已经花了4万元左右,我和孩子妈为了照顾孩子,也是特意请了假。到现在事故的责任认定一直没有出来,因为双方的表述是不大一样的,最后肯定会影响到责任的认定以及赔偿问题,最近这几天,我去事发现场看过好几次,问了很多人,但是都没有事件的目击者。”

  



  孩子记不起当时的情景 伤者如何维权遇难题

  李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也与私家车主进行过沟通,并且也相互留了电话,希望能够好好的协商一下这件事情,因为孩子年龄小,加上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周,记不起车祸发生时的情景,李先生当时又不在现场,对于车祸发生的那一刹那,现场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他也无法还原,现在李先生想要帮自己的孩子维权,却遇到了难题。 

  



  记者了解到,那辆私家车的车牌号属于外地牌照,当时交警已经到了现场进行处理。对于当时的情形,记者联系了私家车的车主张先生,张先生向记者描述了事情的经过:“当时我就正常开车走着,然后就看到一个小孩从马路边上的一个门里冲了过来,我也躲不及,结果孩子就撞到我的侧门上了,我也没有想到孩子会被撞得那么严重,后来我也带着营养品去医院看望了孩子。那条路很窄,我开的很慢,我也不知道怎么的孩子会骨折,现在这件事情交警正在处理,我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了……”

  律师: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目击证人很重要

  30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事发地的现场,发现事发地的道路确实很窄,停着很多车,车辆想要提速十分困难,但是停着的车挡住人行道容易造成视觉盲区。记者走访了附近的居民以及店主之后,一些店主对于两周之前发生的事情,还是有些印象:“孩子挺小的,当时撞得也挺厉害的,那个私家车主一直没有走,这里围了很多人,后来孩子被送到了医院,然后交警也过来处理了,但是对于当时到底是怎么撞上的,我们都没看见,都是听到急刹车的声音之后才出来的。”附近的店主告诉记者。

  对于此事,记者咨询了市南交警事故科,了解到此事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事故的责任认定还没有出来,交警部门也在加大力度搜寻相关证据。山东文翔律师事务所的刘书峰律师表示,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当中,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而小宇作为未成年人,他的表述也需要有第三方的证据证明,这个证据既可以是目击证人,也可以是监控录像或者行车记录仪,因此寻找目击证人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伤者及其家属可以通过张贴布告等方式寻找相关人证物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6月17日下午4点左右在鄱阳湖路附近目睹了这起事故,可以拨打半岛热线96663,来还原当时的事发现场,帮助小宇一家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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