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银川7月3日电 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银川“1·05”公交车纵火案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马永平犯放火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永平因与他人水暖工程款纠纷,意图在公交车上或其他公共场所纵火泄愤,制造影响。案件致17人当场死亡,33人不同程度受伤,公交车完全烧毁。后1名乘客因特重度烧伤致多器官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宣判后,被告人马永平当庭表示上诉。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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