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延期90天交房不承担违约责任。(市民供图)
半岛都市报7月4日讯(记者 刘玉凡) 近日,市民赵女士遇到了烦心事,她在西海岸江山南路深港城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按照合同约定,6月30日就应交房,可她左等右等,一直没等到开发商交房的消息。赵女士后来仔细阅读合同发现,补充条款中约定即使延期交房90天,开发商也不用承担违约责任,这让她难以接受。
“我是从外地来青岛的,本来想6月底交房后,装修一下就能住进去了,没想到开发商一点动静都没有。”赵女士郁闷地说,目前小区建筑主体结构已经完工,但是配套绿化等设施进展缓慢,不禁让小区业主非常担心。“买房子的业主中很多都是年轻人,可能还等着装修房子当婚房呢,这样一延期,耽误终身大事就麻烦了。”
采访中赵女士还告诉记者,虽然小区交房延期,但是业主想要拿到违约金并不容易,“本来以为延期一天开发商就得付违约金了,没想到后来发现合同里面有‘猫腻’,延期交房90天,开发商都不用付违约金。”记者从赵女士出示的购房合同上看到,虽然合同第十一条约定违约金按已支付房价款的日万分之一支付,但补充条款第六条约定,“房屋的实际交付时间可以在该合同约定时间的基础上提前或顺延90天,甲方在上述期限内交付房屋,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深港城小区的开发商是青岛深港基业投资有限公司,7月4日下午,记者咨询了深港城销售部门,一位工作人员答复称,由于合同补充条款第六条的约定,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目前相关流程还没走完,开发商正积极推进交房事宜。
记者了解到,为了维权,小区业主已经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了此事。记者随后就此事联系了黄岛区城建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整体还未验收,不符合交房条件,接到市民投诉后,城建局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协调此事,初步调查楼盘开发商来自外地,将于下周召开股东会研究交房事宜,城建部门将随时关注,争取小区尽快交房。
■律师
可通过集体诉讼维权 对于该小区延期交房一事,3日,记者联系了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李升成。李律师说,在“延期交房”一类的纠纷中,购房者常常处于弱势地位,单个业主维权通常成本较高,“根据以往的案例,由于延期交房涉及数十户甚至数百户业主,可以尝试走集体诉讼的途径,对于延期交房时间过长的楼盘,业主可以主张赔偿违约金或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只要保存好相关证据,业主赢得诉讼的可能性较大。”李律师说道。
本报记者 刘玉凡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