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机上等待不能超3小时 明年1月1日起实施

2016-07-16 08:19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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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许多旅客遭遇过航班延误,对延误后的服务也多有不满。日前,交通部在其官网上发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即将实施的公告,该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的内容并未实际发布,但根据民航局此前公布的 《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就航班延误时的主体责任和权益保障做出规范,如航班机坪延误超3小时须安排旅客下飞机,航班延误问题有望得到进一步解决。

  机坪延误超3小时应下机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发生延误后,相关方要做好信息告知。承运人应通过官方网站、呼叫中心、短信、电话、广播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旅客发布航班延误、取消信息及航班动态。

  食宿服务方面,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均应负责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务。发生大面积航班延误时,承运人要免费为延误航班旅客办理退票和改签手续。

  发生机坪延误后,航空公司应每30分钟向旅客告知一次航班动态信息,包括延误原因、预计延误时间等。机坪延误期间,应保证盥洗设备的正常使用,必要时提供医疗服务。机坪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航空公司应为客舱内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机坪延误超过3个小时(含)的,航空公司应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经空管部门同意后,将飞机返回停机位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方案标准应提前公示

  航班延误后发生在航空公司和乘客之间最主要的矛盾之一是经济补偿问题,尽管有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误后会给予乘客补偿,但不少乘客此前大多并不清楚补偿的额度。此前,民航的指导意见是延误超过4小时航空公司要进行补偿,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延误超过8小时分别执行一个标准,补偿方式包括现金,购票折扣、返还里程等。此次征求意见稿将经济补偿的权限交给企业,指出承运人应制定并对社会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方案,方案中应明确是否补偿、补偿范围、条件、标准等。航班延误时,承运人应严格执行经济补偿方案。

  除了经济补偿方案,规定还指出,航空公司还应制定并对社会公布机坪长时间延误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应包括机坪延误时的信息告知、餐饮服务提供时间、下机的条件及限制。

  如果发生大面积航班延误,空管部门将协调承运人、机场、地面服务代理人等单位,及时传递航班延误动态信息,空管还将协调各机构启动航班放行协调机制,对航班实行放行排序,并及时公布顺序。夜间大面积航班延误期间,机场要延长机场巴士运营时间。

  航空公司、机场等如果没有按要求提供航班延误旅客服务或进行机坪长时间延误处置,民航将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 吴帅)

半岛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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