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王建副主任,就青岛市不动产登记成果管理和利用专题有关情况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王副主任介绍了青岛市不动产登记情况,截至目前,青岛市本级共核发《不动产权证书》11.18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2.43万本。同时回复了预购房屋预告登记和土地收益金等问题。
有网友询问,青岛不动产登记目前进展情况如何?登记了多少信息?
王副主任表示 ,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青岛市被确定为全国15个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工作联系点之一。2015年底,青岛市全行政区域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完毕,实现全域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截至目前,青岛市本级共核发《不动产权证书》11.18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2.43万本。
有网友询问,一次性付款买一手商品房可以做预购房屋预告登记,是否开发商必须派人一起去登记?如果不做预购房屋预告登记,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王副主任回复:购买商品房并办理网签手续后,可持网签合同、申请表 、购房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不动产所在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申请办理登记手续,申请表中开发公司填写的代理人(代理人可为购房人)须共同到场。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材料受理后应尽快到税务部门办理核税手续,以便案卷审核。为预防纠纷,建议应网签后尽快办理预告登记,以便更好地保护合法权益。为了便于办理登记手续,市内三区不动产可提前网上预约办理,网址www.qdfd.com.cn。
有网友询问,买房子要赠予子女,土地收益金具体缴纳多少钱。王副主任回复:若不动产为已购公房,土地收益金按照成交价格1%交纳。若不动产为经济适用房,土地收益金按下列情况交纳:2004年12月31日之前规划开工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上市时按成交价款的1%收取土地收益金;2004年12月31日至2009年1月20日办理预售许可证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上市时应当将购房时以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价格差价的10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2009年1月20日之后办理预售许可证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项目,上市时应当将购房时以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记者 张俊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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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商1.04亿拿下惜福镇地块
8月2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上拍卖了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正阳路北侧、百福路东侧的一宗商住用地,最终青岛鲁商惜福置业有限公司以底价1197元/㎡竞得此地块,总价约10364万元。该地块位于鲁商泰晤士小镇规划范围内,将为该项目扩容。
此次拍卖的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正阳路北侧、百福路东侧地块面积共54113㎡ ,约合81亩 ,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和批发零售,容积率1.6,规划建筑面积86580.8平方米,其中城镇住宅部分建面73593.68平方米,批发零售部分建面12987.12平方米,商业占比15%,拍卖起始价1197元/㎡ ,起拍总价10364万元。
记者 张俊达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