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法院将巡回审判推进乡村 耄耋老人得赡养(图)

2016-08-04 14:00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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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8月4日消息  “被告王某先给付原告高某某赡养费每年2400元,于当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今后发生的医疗费,由被告王某先负担五分之一……”昨天上午,平度法院店子法庭法官在店子镇某村社区办公室,依法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判定被告王某先每年给付高老太赡养费2400元,并负担高老太医疗费的五分之一。

  

巡回审判现场



  据了解,现年92岁的高老太育有三子二女,五名子女均已成家立业。自2014年老伴去世后,长子王某先便拒绝给付老人赡养费,由于二儿子在外地生活,高老太一直由其他三名子女照料。2016年,高老太因病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长子王某先仍不尽赡养义务。“平时从不过来看我,生活费也不给。”无奈之下,高老太将王某先诉至法院,要求其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因老人身体不便,由其三儿子王某云代为出庭应诉。庭审现场,办案法官认真听取了原、被告的陈述和辩解,并详细询问了其他到场子女对老人赡养问题的意见,在调解未果后,法官综合考虑原告的子女状况,原被告的经济收入情况及当地消费水平,判定被告王某先每年给付高老太赡养费2400元,并负担高老太医疗费的五分之一。

  近年来,平度法院法院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经常选取赡养、相邻关系、土地等农村多发性民事案件,巡回开庭审理。“法庭决定到现场开庭。一是能够根据现场了解的实际情况对案件争论的事实进行确认;二是能够利用当地群众的舆论,促使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三是能够通过现场说法、讲法,使现场群众对法律有一个客观认识,促进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店子法庭庭长尚丰文告诉记者,在以后工作中,会继续把巡回法庭开进村庄,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通讯员 董玉蕾 李阿欣  文 刘子琳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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