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近日,我市发布关于加快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市将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两侧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加快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保障和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到2020年,在全市建成充电站200座、充电桩49000个。
单位内部停车场建充电设施 我市将优先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公交、环卫、邮政、机场通勤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根据线路运营需求,结合停车场站优先配建充电设施,沿途合理建设独立占地的快充站和换电站。对于出租、物流、租赁、公安巡逻、电力检修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充分挖掘有关单位内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的潜力。
各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要根据单位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以及职工购买使用需求,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结合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公务出行市场化保障体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充电服务+汽车租赁”模式。
固定车位优先配建充电设施 鼓励电动汽车生产及销售企业、充电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对于个人在专有部位合规安装充电设施,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
适当新建独立的公共快充站 全面推进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按照从城市中心向城市边缘、从城市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从城市郊区向具备条件中心城镇延伸的发展顺序,逐步增大公共充电设施分布密度。优先在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宾馆、超市、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
打造电动汽车分时共享体系 我市将大力推进全市公共充电网点布局,以政府公务绿色出行为突破口,在全国率先打造覆盖全市的电动汽车分时租赁体系,让电动汽车分时共享成为我市新名片。重点加快中心城区内分时租赁网点布局,主要在机关、高校、医院、文体场馆、P+R枢纽、机场、火车站、快速路高架桥下已有停车场等加快布局。
2020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 我市将统筹落实好国家和省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并适时完善我市充电服务费政策。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充电设施服务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向用户收取电费及服务费。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赵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