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青岛慈善先进典型"受表彰 发扬榜样力量

2016-09-01 06:51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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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我国首部慈善法将从今天开始实施。昨日,市慈善总会在青岛大剧院隆重举行庆祝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施行暨 “大爱青岛慈善先进典型”宣传展示活动,88个单位和个人受到表彰,以此来发扬榜样力量,努力打造全民慈善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确定今年9月5日为首个中华慈善日。据悉,为庆祝《慈善法》颁布,广泛传播慈善理念,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青岛报业传媒集团和市慈善 总会五家单位联合开展了“大爱青岛慈善先进典型”宣传展示活动,大会以“慈行善举爱满城”为主题。会上,对我市2014年至2015年度为青岛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企业、基层慈善组织及个人进行表彰,共评选出爱心企业9个、爱心个人24名、慈善楷模41名、优秀基层组织14个。

  近年来,青岛市慈善总会始终坚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宗旨,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广泛传播慈善理念,弘扬慈善精神。15年来,青岛市慈善总会联合各级慈善组织开展了“心连心”救助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微笑列车”救助唇腭裂儿童、“爱心复明”救助白内障老人、“慈善圆梦 大学”帮助寒门学子等助医、助学、助困、助老、助残、赈灾等项目,救助范围涵盖贵州、新疆、西藏、云南、四川、临沂、青岛等地区的贫困群众,200多万人次受益。全市慈善募款规模逐年攀升,2012年全市募款突破2亿元,达2.06亿元;2013年2.18亿元;2014年2.41亿元;2015年2.88亿元。

  (记者 吴帅 通讯员 于晶)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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