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听啤酒过期1天还不下架 青岛一商场被罚5万

2016-09-02 13:47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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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肖玲玲

  8月31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目前青岛正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了奖优惩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引导消费者择优淘劣、“用脚投票”,从9月份起,市食药局将推出“周四拍案”举措,曝光典型案例。同时,建立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机制,突出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及医疗器械重点品种,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禁超限等违法行为。

  案例一:

  商场里售卖过期啤酒


  2016年4月份,市南区食药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青岛某商业有限公司发现有过期食品售卖。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在该卖场的进口食品销售区发现了8听麦思小麦啤酒,规格为500毫升/听,该啤酒生产日期为2015年4月1日,保质期12个月,而其在4月2日仍处于在售状态,虽说只是超过保质期1天,但仍然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该啤酒售价为10.5元/听,卖场共有8听在售,货值金额84元。执法人员查询青岛某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系统,发现当日还未销售。

  经查,青岛某商业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麦思小麦啤酒的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市南区食药局对该公司进行处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麦思小麦啤酒8听,并罚款五万元。

  案例二:

  清查108盒过期化妆品


  2016年3月,黄岛区食药监局接到电话投诉举报称,位于黄岛区灵山湾路某店铺经营过期化妆品。接报后,黄岛区食药局执法人员随即组织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经营面积15平方米,检查时刘某某正在店内销售化妆品,现场雅芳系列化妆品中的“新活肌底精华”等16种共108盒均超过使用期限,货值金额为4303元。由于没有销售记录和进货记录,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经查证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对该店予以行政处罚。没收该店超过使用期限的雅芳系列化妆品“新活肌底精华”等16种共108盒,并罚款人民币215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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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举报也能领奖金


  “市民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一经核实无误,可以获得举报奖金。特别是我们加大了举报奖金发放力度。”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青岛市出台的 《青岛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被举报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后,根据举报人举报的详细程度,举报人可获得实际执行罚没收入的10%~20%不等的奖励额度。每次举报奖励最低金额不低于300元,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同级食安委批准,可不受此限制。此外,市民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在结案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给予奖励。

  举报食安问题,市民可拨打电话12345进行举报。同时,也可以关注青岛食品药品监管“qd12331”官方微信,在页面的最下面一行中找出“微服务”,轻轻点一下,就会出现“我要举报”一栏,点击“我要举报”就会自动进入举报系统,只需按照要求填写投诉举报信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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