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我市出台了《专利运营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发起组建专利运营基金,开展专利运营,支持重点产业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实现专利运营与产业化应用。
《办法》提出设立全市首支专利运营引导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或发起设立专利运营基金,活跃专利运营市场,专利运营基金不仅具有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投资于具体的知识产权产业化项目,又有所不同地投资于具体的专利运营服务工作。
《办法》提出,专利运营引导资金参股收益向社会出资人让渡50%。考虑专利运营工作专业化高和难度大的特点,为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股专利运营基金,鼓励专利运营基金更多地投资于我市专利运营项目,对专利运营基金投资于我市专利运营项目的,引导资金可将其应享有的增值收益的50%,让渡给其他社会出资人。
《办法》要求引导资金充分遵循市场规律,实行决策与管理相分离的管理体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防范风险、滚动发展”的原则投资管理,并主要通过注资参股方式,与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地方政府资金,参与发起设立或参股在本市注册的专利运营投资基金,引导资金在基金中参股不控股,不独资发起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将参股基金的管理权充分让渡于社会化的、市场化的、专业化的基金管理企业。(记者 徐栋)